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一系列的大案要案,例如张君大案、鹿宪洲大案等等。众多案件中,罪犯基本上都是男性。今天,我们聊聊1994年的马艳红案件。在这一案件中,罪犯马艳红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女性,但心如蛇蝎。在1年多的时间里,先后杀害了多名无辜群众,甚至是公安干警。被公安机关抓获以后,马艳红又想办法活了3年多。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今天,我们就聊聊这个案件。
1994年9月,在黑龙江省的佳木斯市,已经进入了秋季。艳阳高照的一天,佳木斯市公安机关,接到了群众的紧急报案。在松花江东段岸边草丛中发现两包塑料袋,塑料袋里竟然装着的人体大腿。公安机关立刻赶往现场勘察,可是,就在勘察的过程中,陆续有接到了几次群众的报案。在佳木斯市区和郊区的几个地点,陆续出现了各个人体部位。
公安机关根据技术化验,确定这些人体部位属于3个人,其中一男一女,还有一名儿童。公安机关推测,3位受害者极有可能是一家人,全家遇害。由于始终没有发现人头,再加上90年代前期的科技水平有限。因此,这一案件始终未能侦破。
1995年6月,佳木斯市区陆续又发现了一些人体部位。经过拼接,发现是一位1.8米左右的青壮年男性。由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连续发生了几起杀人碎尸案件,在北方城市佳木斯,引发了群众们的恐慌。当时,出现了一系列的传言,说什么的都有。与此同时,公安机关的压力也很大。
因为,这些案件惊动了哈尔滨,上级一层层下达了死命令:“一个月查清死者身份 , 两个月拿出凶手线索 , 三个月破案。”为了尽快弄清受害者的身份,法医们总结了一系列的信息:有吸烟的历史、坐办公室的、年龄32一35岁之间、身高为1.78-1.80米之间。
为了尽快弄清受害者身份,同时又不打草惊蛇,公安机关在电视台发布了这样的消息:一男子被车撞伤正在医院抢救,身高1.80米左右,魁梧。左手腕有伤疤……知情者请拨打电话XX告知,必有重谢。仅仅一天以后,白发苍苍的董大爷,就走进了公安局。董大爷认为,电视里那名男子,与自己的儿子董大庆很像。董大爷还说了一个关键信息,自己的儿子董大庆也是警察。
受害者很可能是同行,公安干警们更加慎重起来。根据董大爷的讲述,董大庆是政法系统的警察,33岁,离婚以后自己生活。就在5月份,儿子告诉董大爷,自己又找了一个女朋友,叫“任秀娥。”不过,董大爷并没有见过这个女人。
根据各方面的体貌特征,公安机关断定遇害者就是政法干警董大庆。与此同时,董大庆的女朋友“任秀娥”已经失踪,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机关对于董大庆的邻居们,进行了摸排走访。邻居们确实见过那个名叫“任秀娥”的女人,大高个,长得很漂亮。
根据邻居们描述的长相,公安机关的专业人员,绘制了模拟画像,在佳木斯市的大街小巷张贴。但是,几天时间过去了,没有任何结果。就在这个时候,佳木斯市东风区一个街道派出所,上报了一个情况,有点可疑。一位从桦川县走亲戚的大妈,看到大街上的模拟画像以后,认为很像自己村庄老马家的三闺女。不过,大妈不敢肯定。
得知这一情况,刑警们迅速向这位大妈了解情况。根据大妈介绍,画像上的女人,很像老马家的闺女马艳红,好像二十六七岁。公安干警们迅速赶到桦川县,在不惊动老马家的情况下,进行了秘密调查。马艳红出生于1967年,当年28岁。在十里八村都是出名的美女,也是老马家的骄傲。向老马家提亲的家庭很多,最终,马艳红嫁给了县城一个家境殷实的家庭。
随后,陆续生下了2个孩子。但马艳红对目前的生活并不满足,1993年,马艳红与丈夫离婚以后,独自来到了佳木斯。至于其他的情况,当地村干部和村民们就不清楚了。根据董大爷清点,儿子董大庆有1张2万多元的存折,不翼而飞。公安机关前往银行调查,发现钱还没有取走。
公安干警们采用了守株待兔的办法,无论罪犯是任秀娥,还是马艳红。只要钱没有取走,就肯定会来取钱。连续蹲守了10多天以后,在一个傍晚,将前来取钱的女人抓获。马艳红被捕以后,先后交代了一系列案情。马艳红看到了大街上的模拟画像,非常害怕。因此等了10多天,感觉风声以后过去,才选择在傍晚出来取钱。
根据马艳红的交代,1994年遇害的一家三口,确实是自己杀害的,而且是自己的房东徐学礼一家。原来,马艳红来到佳木斯以后,很会骗人,编造了非常凄惨的经历。房东一家人可怜她,每月只收她50元房租。马艳红逐步发现,从事商品批发的房东一家,经常需要进货,因此家里准备了不少现金。
1994年8月底,房东一家需要去外地进货。马艳红专门买了一些啤酒和果汁,并且放入了安眠药。在房东一家三口昏睡以后,在房东的皮包里,翻出了5000多元现金。由于房东一家人准备出远门,连外人都知道。心如蛇蝎的马艳红,先后将房东一家三口杀害、分尸。外人认为房东一家已经外出了,因此,根本没有怀疑。
甚至在公安机关摸排失踪人口的过程中,周围邻居的回答也是“这家人出远门了,不在家。”至于政法干警董大庆,也是马艳红所为。原来,马艳红化名“任秀娥”,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董大庆。两个人开始交往以后,马艳红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听说董大庆有2万多的存折。于是马艳红故技重施,引诱董大庆喝下了含有安眠药的啤酒。
董大庆昏睡以后,马艳红将董大庆杀害、分尸。面对公安干警们的询问,马艳红说:“人只能死一回,杀一个是死,两个也是死,我干脆说了吧。”按照道理来说,马艳红这样的罪犯,应该很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才对。但是,狡猾的马艳红心生一计,交代了一名同案犯,那就是正在流窜的重大案犯王某。按照规定,在重大同案犯尚未抓获之前,这一案件就不能完结。
因此,在1995年就应该判处死刑的马艳红,一直熬到了1998年。1998年秋天,重大案犯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王某一直在外地流窜,根本没有与马艳红共同作案的时间,马艳红属于“故意攀扯、拖延时间。”1998年冬天,马艳红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马艳红向狱警请求,想见见两个孩子。但是对于这一要求,前夫一家没有同意,可能不想与马艳红再有什么牵扯。关于八九十年代的案件还有很多,作者在以后的文章中,和大家慢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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