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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网红带货似乎总是
难以逃脱翻车的命运。
有护肤品公司花8万元
请导演王晶直播带货
最后只卖出去6瓶产品,
总计800余元
事后护肤品公司将经纪公司
诉至上海宝山法院。
近日广州市中院
也判决了一起因明星直播翻车
引发的法律起诉案件
2020年10月某按摩器公司
与某传媒公司
签下价值51万元直播带货合同
安排陈小春和网红一起带货
结果3场直播只卖出5000元
商家一纸诉状
将负责直播推广的传媒公司告上法庭
广州市中院近日作出二审裁决
判决直播推广协议的传媒公司
向原告商家返还41万余元服务费
记者从广州市中院的这份(2021)粤01民终19281号民事判决书中看到:
2020年10月,某按摩器公司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一份《双11矩阵直播推广协议》,协议约定: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11日,传媒公司提供16场次直播销售推广活动,其中10场由粉丝总量大于等于1000万的达人执行,6场由其他明星达人主播在其互联网直播间执行。
在按摩器公司按约支付51.5万元的推广服务费后,传媒公司又向按摩器公司发来《双11直播更改说明》,将原来16场直播的主播执行人,改为实际安排影视明星陈小春加3名网红,时间为11月5日-11月11日,并约定服务费减少10万元。
11月5日下午,陈小春的直播由于在直播时没有在直播间上商品链接,导致仅直播几分钟按摩器公司商品就被下架。后传媒公司在当日晚上安排了陈小春的助理补播。上述4场直播完成后,按摩器公司的商品销售额仅5000余元。
广州市中院终审判决,按摩器公司选择按照未能直播的场次比例退款合理,即传媒公司应向按摩器公司总计退还服务费418437.5元(515000元*13/16)。
那些年“翻车”的带货明星
杨坤:
卖了120万退货110万
2020年11月8日,杨坤在自己的直播间进行带货直播,这天他共售卖羽绒服、面膜等40样产品。商家给出的坑位费从10万到13.5万不等,其中一家还给出了杨坤销售额20%的佣金。
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满心期待的直播带来的并不是销售奇迹,而是惨烈的“翻车现场”。
其中一个商家花了12万元的坑位费,当天总销量120万元,没想到仅过一天就大量退款110多万元,实际销售额只有4万元。
商家意识到杨坤的直播间中可能存在“刷单”行为,联合起来建立了“杨坤直播被坑商家”维权群。对于商家的损失,运营总监表示可以“补播”就“补播”,但是无法退款。
最后商家选择报警,但民警表示即便有证据表明杨坤直播靠刷单来冲量,也只能说是“以次充好”,不算“诈骗”,只能算民事纠纷,因此建议走法律途径,警方不予立案。
吴晓波:
860万人观看只卖出15罐奶粉
2020年6月29日晚,吴晓波在淘宝开启直播“新国货首发”专场。根据此后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当晚5小时的直播吸引了860万人次观看,带货销量3.4万件,GMV近2400万元。
但事后有参与的商家表示:“我们付了60万元坑位费,实际成交5万元都不到。真是令人大跌眼镜。”另一家乳业公司则表示在吴晓波的直播上只售出15罐奶粉。
事件曝光后,吴晓波发表了题为《十五罐》的反省文章。
汪涵:
开播费10万,退货率76%
2020年11月6日,银河众星直播机构旗下艺人汪涵举办“顺德专场直播”。有参加活动的商户在直播后公开发表质疑,称开播费10万,当天成交1323台,退款1012台,退款率76.4%,ROI仅为0.3,“更令人气愤的是直播进行中出现大批多台退款单的刷单行为,导致我店铺收到平台的虚假交易警告。”
11月12日,汪涵签约的直播机构上海银河众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该司从未有任何虚构数据或购买流量的行为,“合理怀疑是第三方以刷单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李湘:
5分钟带货费80万1件都没卖出去
2020年4月,某商家请李湘直播卖貂毛衣,该商品原价8313,折后价是4988,李湘直播间的价格再减800元,结果一件也没有卖出去。商家只能出来哭诉:请她5分钟,花了80万的坑位费打水漂了。
网友热议
对此
网友表示:
“名人效应也不是万能的”
“名人并不代表东西质量好……”
明星直播带货,你会买单吗?
一起来聊聊呗~
综合:东方网、上游新闻、上观新闻、网友评论
来源: 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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