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在乎越装作不在乎的表现,越冷淡自己越着迷是什么心理越在乎越装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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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无谱,犹国之无史

”、“

有族无谱、其族不大,有谱不修、其族不久

”这些古话,都是表达了修家谱的重要性。家族宗谱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儒家文化的重要支柱,宗谱的作用,是传家的瑰宝,是治家的利器,是修身的榜样,也是治国的基础。今天来跟大家略谈修谱的用字规则。

名、字、号

1、

:宗谱中一般都有名即

谱名

,宗谱的字辈通过谱名来体现。现在修谱,一般不再搞谱名,名字即为谱名。旧时人们在日常交往中,

只呼其字而不叫其名

,即所谓

避讳

,名只有

父辈

才能叫,直呼其名是对这个人

不尊重

,所以,一般在名的前面为上个“

”字。比如始祖洪濬公,谱中及碑记、神祉牌一般写为洪讳濬(加上兄弟中的排行)公。

2、

:即

平时称呼

。如曹操,字孟德,刘备字玄德,平时见面只呼其为“孟德”、“玄德”,而不叫其曹操,刘备,就是

避讳

,表示

尊重

。现代人很少用了。

3、

:号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旧谱中的号一般

是年长者

有一定功名

的人出于一种成就感,或出于某种因素,自己给自己提出的。所以

不能把几岁孩子的小名称为号

,那是对号的一种误解。

古人有姓、名、字、号,字通常由长辈来命名,男子可在成年后由父亲取字。今修谱时,如族内形成共识按字辈定新录入成员的谱名,拟将原名书写为“

一名××

”或“

字××

”。同时,不能把旧谱中的名随意去掉,也不能把旧谱中名、字随意调换。如有曾用名,可用“

又名××

”加以弥补。

配、娶、继配、聘

1.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

配即元配

即对方为未婚,也称处子,书写为“

配某地某姓某公女

”。

2

.

: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

醮妇

。书写为“

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

3

.

继配

: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或离异,又

与后任妻子结婚

。再配为处子则书写为“

继配某地某姓某公女

”;再配为醮妇则书写为

“续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

4.

:聘指男子定亲,

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

。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

未婚卒,葬某地

”之记载。

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

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

,个别宗谱只

写娶而不写配

,这种情况另当别论。另外,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为“

未娶

”。

适、字、未字、待字

1.

:该女子

已出嫁

结婚书写为“

”;

2.

:旧时女子通常在出嫁前才由父母或婆家取字,该女子

已定亲尚未出嫁

写作“

”,与男方的字相对应;

3.

未字

:该女子

尚未定亲

记为“

未字

”;

4.

待字

:该女子

已介绍对象,但尚未举行定亲仪式

写作“

待字

”。因称女子待嫁为“

待字

”。

宗谱中“适”为女子结婚的专用词,因此现在修谱,不要惟恐别人看不懂。就把适改成嫁,这就与历次修谱用词不一致,而且失去了“谱味”,故女儿出嫁仍写做“适”为宜。

出赘、入赘、招赘、孀赘

1.

出赘

:指本姓男子招女婿出去,宗谱中书写为“

出赘某地某姓

”;

2.

入赘

:指外姓男子招女婿进来;

3.

招赘

:旧谱世系表均以男子为主体,本姓女子招女婿都以女婿挂线,故表述为“

××赘婿,本姓×

”,现时修谱,招女婿多数以本姓女子挂线,这里主语变成了女性,故应用“

招赘

”,也可用“赘”或“招”;

4.

孀赘

:孀赘即丈夫死后,妻子再找一个男人上门,俗称“

黄泥畔

”;

认定是否招赘不是以女方住在娘家为准,而应

以所生子女姓母姓为准

;孀赘情况目前时而可见,但是我们在修谱时注意,入谱均

以正式婚姻为准

,如果找个老来伴,但未领结婚证,还是不录为好。

出继、继子、出嗣、入嗣、承桃、兼桃

1.

出继

:指本姓男子

过继给外姓做继子

并改为外姓

此种情况,在世表中仍需要挂线,并注明出生年月,出继何地何姓,方便后人明了本源;

2.

继子

:指外姓男子被本姓领养,并

由外姓改为本姓

3.

出嗣

:本宗族由

多子方承嗣无子方

4.

入嗣

:本宗族

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

,俗称

顶嗣

5.

承桃

:在家谱中将某甲之子给某乙一人当儿子,不再给甲当儿子,这种完全带子的关系叫

承桃

6.

兼桃

:兼桃是以独子兼承叔(或伯)两房宗祀的特殊继承方式,又称为“

一子两后

”或“

两房共一子”

,清乾隆朝起规定兼桃子可在两房各配一妻,二妻间

非妻妾关系

,而是

妯娌关系

旧时对继子入谱都有严格规定,一般都要得到宗族同意,并要交一定的田产或财产给本姓宗祠,有的把继子

编入另谱

。现在修谱,继子和亲生子都

一视同仁

,不再编入另谱,但为了区别

亲生

还是

领养

,仍写作“

继子

”为宜。

嗣即继承

。旧时承嗣都有严格规定,一是必须得到宗族同意,是在辈份上必须一致,三是亲疏上应该由近及远。承嗣的目的,主要是

延续香火

,同时也

继承财产

,故世表一般在

入嗣

方详述,在

出嗣

方略述。

殇、夭、卒、年、享、寿

1.

7岁

及其以前身亡书写为“

早殇

”;

2.

8岁至15岁

未成年而身亡称“

早夭

”;

3.

50岁以下

去世,书写为“

卒于某时,年若干岁

”;

4.

51岁至59岁

去世,书写为“

卒于某时,享年若干岁

”;

5.

寿

60岁及以上

去世,书写为“

卒于某时,享寿若干岁

”。

墓碑文的写法

碑文凡是写“

”,必须

合岁数

1.

幻化

:指

二十至二十九岁

去世;

2.

壮化

:指

三十至三十九岁

去世;

3.

顺化

:指

四十至四十九岁

去世;

4.

艾化

:指

五十至五十九岁

去世;

5.

寿化

:指

六十至六十九岁

去世;

6.

耆化

:指

七十至七十九岁

去世;

7.

耋化

:指

八十至八十九岁

去世;

8.

耄化

:指

九十至九十九岁

去世;

9.

期颐

:指

一百至一百零九岁

去世。

二十岁以下的碑文写法

1.

下殇

八至十一

岁;

2.

中殇

十二至十五

岁;

3.上殇或殇化

十六至十九

岁。

古代对

不同年龄人的死亡

用词有讲究

读其词即知年龄大概

,宜慎用。另据本宗古谱,作古之人书写为“

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卒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

”,在世之人书写为“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

称呼

1.“

”与“

”:子称父为考,母为妣、称继母为继妣、称庶母为庶妣、庶出子称生母为生母;孙称祖父为祖考,称祖母为祖妣。

2.夫称

首妻

元配

续妻称为继配、妾称为侧室

十八代称呼

1.

鼻祖或始祖

:上第九代;

2.

远祖

:上第八代;

3.

太祖

:上第七代;

4.

烈祖

:上第六代;

5.

天祖

:上第五代;

6.

高祖

:上第四代;

7.

曾祖

:上第三代;

8.

祖父

:上第二代;

9.

:上第一代;

10.

:下第一代;

11.

:下第二代;

12.

曾孙或重孙

:下第三代;

13.

玄孙

:下第四代;

14.

来孙

:下第五代;

15.

晜孙

:下第六代;

16.

仍孙

:下第七代;

17.

云孙

:下第八代;

18.

耳孙

:下第九代。

2016年12月12日,国家主要领导人在接见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作出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三个注重的新指示;2017年1月25日,国务院两个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重要文件,提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十八条新要求。这些给我们积极开展家谱文化、姓氏文化研究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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