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在乎越装作不在乎的表现,越冷淡自己越着迷是什么心理越在乎越装不在意
“
家之无谱,犹国之无史
”、“有族无谱、其族不大,有谱不修、其族不久
”这些古话,都是表达了修家谱的重要性。家族宗谱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儒家文化的重要支柱,宗谱的作用,是传家的瑰宝,是治家的利器,是修身的榜样,也是治国的基础。今天来跟大家略谈修谱的用字规则。名、字、号
1、
名
:宗谱中一般都有名即谱名
,宗谱的字辈通过谱名来体现。现在修谱,一般不再搞谱名,名字即为谱名。旧时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只呼其字而不叫其名
,即所谓避讳
,名只有父辈
才能叫,直呼其名是对这个人的不尊重
,所以,一般在名的前面为上个“讳
”字。比如始祖洪濬公,谱中及碑记、神祉牌一般写为洪讳濬(加上兄弟中的排行)公。2、
字
:即平时称呼
。如曹操,字孟德,刘备字玄德,平时见面只呼其为“孟德”、“玄德”,而不叫其曹操,刘备,就是避讳
,表示尊重
。现代人很少用字了。3、
号
:号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旧谱中的号一般是年长者
或有一定功名
的人出于一种成就感,或出于某种因素,自己给自己提出的。所以不能把几岁孩子的小名称为号
,那是对号的一种误解。古人有姓、名、字、号,字通常由长辈来命名,男子可在成年后由父亲取字。今修谱时,如族内形成共识按字辈定新录入成员的谱名,拟将原名书写为“
一名××
”或“
字××
”。同时,不能把旧谱中的名随意去掉,也不能把旧谱中名、字随意调换。如有曾用名,可用“
又名××
”加以弥补。
配、娶、继配、聘
1.
配
:宗谱中的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配即元配
。即对方为未婚,也称处子,书写为“
配某地某姓某公女
”。2
.
娶
:娶则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
。书写为“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3
.
继配
:继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或离异,又与后任妻子结婚
。再配为处子则书写为“继配某地某姓某公女
”;再配为醮妇则书写为“续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4.
聘
:聘指男子定亲,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但未完婚
。旧社会对定亲非常重视,一旦定亲,女方即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
”之记载。在配和娶两字并用于一宗谱时,配和娶用词含义是有区别的,一字之差,意义不一样。所以
不要随便把旧谱的配改为娶
,个别宗谱只
写娶而不写配
,这种情况另当别论。另外,现在修谱,一般不写聘,而以结婚为准,年近五十未结婚者,可写为“
未娶
”。
适、字、未字、待字
1.
适
:该女子已出嫁
结婚书写为“适
”;2.
字
:旧时女子通常在出嫁前才由父母或婆家取字,该女子已定亲尚未出嫁
写作“字
”,与男方的字相对应;3.
未字
:该女子尚未定亲
记为“未字
”;4.
待字
:该女子已介绍对象,但尚未举行定亲仪式
写作“待字
”。因称女子待嫁为“待字
”。宗谱中“适”为女子结婚的专用词,因此现在修谱,不要惟恐别人看不懂。就把适改成嫁,这就与历次修谱用词不一致,而且失去了“谱味”,故女儿出嫁仍写做“适”为宜。
出赘、入赘、招赘、孀赘
1.
出赘
:指本姓男子招女婿出去,宗谱中书写为“出赘某地某姓
”;2.
入赘
:指外姓男子招女婿进来;3.
招赘
:旧谱世系表均以男子为主体,本姓女子招女婿都以女婿挂线,故表述为“××赘婿,本姓×
”,现时修谱,招女婿多数以本姓女子挂线,这里主语变成了女性,故应用“招赘
”,也可用“赘”或“招”;4.
孀赘
:孀赘即丈夫死后,妻子再找一个男人上门,俗称“黄泥畔
”;认定是否招赘不是以女方住在娘家为准,而应
以所生子女姓母姓为准
;孀赘情况目前时而可见,但是我们在修谱时注意,入谱均
以正式婚姻为准
,如果找个老来伴,但未领结婚证,还是不录为好。
出继、继子、出嗣、入嗣、承桃、兼桃
1.
出继
:指本姓男子过继给外姓做继子
,并改为外姓
。此种情况,在世表中仍需要挂线,并注明出生年月,出继何地何姓,方便后人明了本源;
2.
继子
:指外姓男子被本姓领养,并由外姓改为本姓
;3.
出嗣
:本宗族由多子方承嗣无子方
;4.
入嗣
:本宗族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
,俗称顶嗣
;5.
承桃
:在家谱中将某甲之子给某乙一人当儿子,不再给甲当儿子,这种完全带子的关系叫承桃
;6.
兼桃
:兼桃是以独子兼承叔(或伯)两房宗祀的特殊继承方式,又称为“一子两后
”或“两房共一子”
,清乾隆朝起规定兼桃子可在两房各配一妻,二妻间非妻妾关系
,而是妯娌关系
。旧时对继子入谱都有严格规定,一般都要得到宗族同意,并要交一定的田产或财产给本姓宗祠,有的把继子
编入另谱
。现在修谱,继子和亲生子都
一视同仁
,不再编入另谱,但为了区别
亲生
还是
领养
,仍写作“
继子
”为宜。
嗣即继承
。旧时承嗣都有严格规定,一是必须得到宗族同意,是在辈份上必须一致,三是亲疏上应该由近及远。承嗣的目的,主要是
延续香火
,同时也
继承财产
,故世表一般在
入嗣
方详述,在
出嗣
方略述。
殇、夭、卒、年、享、寿
1.
殇
:7岁
及其以前身亡书写为“早殇
”;2.
天
:8岁至15岁
未成年而身亡称“早夭
”;3.
年
:50岁以下
去世,书写为“卒于某时,年若干岁
”;4.
享
:51岁至59岁
去世,书写为“卒于某时,享年若干岁
”;5.
寿
:60岁及以上
去世,书写为“卒于某时,享寿若干岁
”。墓碑文的写法
碑文凡是写“
化
”,必须合岁数
。1.
幻化
:指二十至二十九岁
去世;2.
壮化
:指三十至三十九岁
去世;3.
顺化
:指四十至四十九岁
去世;4.
艾化
:指五十至五十九岁
去世;5.
寿化
:指六十至六十九岁
去世;6.
耆化
:指七十至七十九岁
去世;7.
耋化
:指八十至八十九岁
去世;8.
耄化
:指九十至九十九岁
去世;9.
期颐
:指一百至一百零九岁
去世。二十岁以下的碑文写法
1.
下殇
:八至十一
岁;2.
中殇
:十二至十五
岁;3.上殇或殇化:
十六至十九
岁。古代对
不同年龄人的死亡
,
用词有讲究
,
读其词即知年龄大概
,宜慎用。另据本宗古谱,作古之人书写为“
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卒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
”,在世之人书写为“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
。
称呼
1.“
考
”与“妣
”:子称父为考,母为妣、称继母为继妣、称庶母为庶妣、庶出子称生母为生母;孙称祖父为祖考,称祖母为祖妣。2.夫称
首妻
为元配
、续妻称为继配、妾称为侧室
。十八代称呼
1.
鼻祖或始祖
:上第九代;2.
远祖
:上第八代;3.
太祖
:上第七代;4.
烈祖
:上第六代;5.
天祖
:上第五代;6.
高祖
:上第四代;7.
曾祖
:上第三代;8.
祖父
:上第二代;9.
父
:上第一代;10.
子
:下第一代;11.
孙
:下第二代;12.
曾孙或重孙
:下第三代;13.
玄孙
:下第四代;14.
来孙
:下第五代;15.
晜孙
:下第六代;16.
仍孙
:下第七代;17.
云孙
:下第八代;18.
耳孙
:下第九代。2016年12月12日,国家主要领导人在接见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作出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三个注重的新指示;2017年1月25日,国务院两个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重要文件,提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十八条新要求。这些给我们积极开展家谱文化、姓氏文化研究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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