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不和如何拯救婚姻夫妻关系不和如何拯救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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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不才,经常在网上发表帖子。前几天我在网上发表了一篇帖子,里面有“世家大族想娶公主,郡主,[email protected] 回帖问我:“公主,郡主,县主是什么称呼?”

笔者觉得这个话题比较有意思,就写了这个帖子,解读一下唐朝宗室女子的封号。唐朝的时候,皇族女子度过了襁褓期,就会有封号。皇族女子的封号,按照尊卑排序,分别是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郡主、县主、郡君、县君。

大长公主,一般是皇帝的姑姑。举个例子,大唐世祖元皇帝(追封)李昺有四个儿子,只有一个女儿李氏。李氏是李渊唯一的胞妹,是李世民唯一的亲姑姑,是李治唯一的亲姑奶奶。李渊登基称帝之后,加封妹妹为同安长公主。

李世民登基称帝之后,马上就加封姑姑李氏为同安大长公主。同安大长公主特别长寿,李渊和李世民驾崩了,同安大长公主还活了好久。

李治登基称帝之后,对唯一的姑奶奶特别尊崇。同安大长公主的封号已经到顶了,李治为了表达对姑奶奶的尊崇,亲自跑到同安大长公主家里,加封她为特进。特进是官名,一般只加授给男人。李治无法给姑奶奶加封号,就给 她加官号。同安特进大长公主是唐朝最尊贵的公主,没有之一。

李渊剧照,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皇帝的姑姑或者姑奶奶是大长公主,皇帝的姐妹就是长公主。按照礼制来讲,长公主比公主尊贵。李世民当朝的时候,就因为公主与长公主的嫁妆问题,被魏征怼了一顿。李世民与长孙皇后的女儿长乐公主出嫁,嫁妆是李世民嫁妹妹的嫁妆的两倍。魏征不服气,怼李世民说:“长公主者,尊公主矣。制有等差,渠可越也?”

从礼制上来讲,长公主是姑姑,公主是侄女,侄女肯定没有姑姑尊贵。长孙皇后赞同魏征的说法,就去劝李世民,让李世民听魏征的话。李世民只好削减女儿的嫁妆,还赏了魏征一笔巨款。

皇帝的女儿,就是公主了。公主分为三种,一种是亲生公主,一种册封公主,一种赐姓公主。三种公主都算是皇帝的女儿,待遇却天差地别。李世民有二十一个亲生女儿,她们都有公主封号,地位都比较尊贵。

册封的公主,一般是宗室女。她们被册封为公主,以皇帝女儿的身份和亲番邦。比如著名的文成公主,就是宗室女册封的公主,以李世民女儿的身份,和亲吐蕃。册封的公主,在唐朝初年闹了一个国际笑话,我说给大家听一听。

李世民剧照,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李世民有个堂弟,名叫李道明。李道明爵封淮阳王,官拜十二卫大将军。李道明不学无术,对朝廷没有什么贡献。李世民把李道明的女儿册封为弘化公主,以皇帝女儿的身份和亲吐谷浑。李道明送亲喝高了,说出弘化公主不是李世民的女儿的事情,结果闹了一个国际笑话。

李道明说漏嘴,让吐谷浑可汗和李世民都丢了面子。李世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直接把李道明的王爵撤了。此事典出《新唐书》的记载,原文是:“道明与武卫将军慕容宝节送弘化公主於吐谷浑,坐漏言主非帝女,夺王。

高昌王鞠文泰一直想当“大国女婿”,李世民就是看不上他。李世民连册封的公主都不肯嫁给鞠文泰,鞠文泰只能曲线认爹。鞠文泰让他的王妃宇文氏,送给李世民许多西域国家的情报。李世民觉得情报确实难得,就要奖赏宇文氏。宇文氏趁机跪求李世民赐她姓李,并且求入天子族谱。

李世民权衡利弊,赐宇文氏姓李,以天子女儿的身份载入天子族谱。既然是天子女儿,就应该有公主封号。李世民下诏,册封这个收养的女儿为常乐公主。鞠文泰兜兜转转,终于成了“大国女婿”。此事典出《新唐书》的记载,原文是:“宇文求预宗籍,有诏赐氏李,更封常乐公主。

大长公主、长公主、亲生公主、册封公主、赐姓公主,肯定有一个当皇帝的爹。郡主和县主,肯定有一个当皇帝的爷爷。皇帝在位的时候,一般会立一个儿子为太子,另外的儿子则是亲王。太子是国家的储君,待遇跟亲王肯定不一样。太子的女儿,一般会被封为郡主。

李治剧照,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如果太子登基了,郡主就加封为公主。举个例子,李显当太子的时候,他的五个女儿,分别被册封为长宁郡主、新宁郡主、义安郡主、安乐郡主、新平郡主。李显当了皇帝之后,他家的郡主们,就都晋封为公主。

如果太子没有犯错病死了,错过了称帝的机会,他的女儿就还是郡主。如果太子犯错被废了,他的女儿就要褫夺郡主封号。李建成的女儿们,就没了郡主封号。李世民后来过意不去,才又给了侄女们县主封号。

太子的女儿,一般是郡主。亲王的女儿,就只能是县主了。郡王的女儿,就不能用“主”字,只能用“君”字。皇帝的曾孙女,一般就是郡君或者县君封号。再疏远一点的宗室女,就没有封号了。

古代的婚姻,讲究门当户对。皇帝是天家,没有臣家可以和天家门当户对。天家嫁女,一律称为“出降”,简称“降”,就是下嫁的意思。臣家子娶天家女,一律称“尚公主”,简称“尚”。“降”和“尚”,只有公主能用,郡主和县主不能用。

李世民脾气好,对侄女们比如宽容,允许县主婚嫁用“降”和“尚”。李治登基称帝之后,下发诏书,严禁县主婚嫁用“降”和“尚”,只能让县主用“适”字。由此可见,县主和公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待遇却是天差地别。

本文史料来源:《全唐文》《新旧两唐书》《唐会要》《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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