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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神源流》
凡推十干生克,以日干为《我》;与年干、月干、时干及支中所藏之干相比较。阳见阳、阴见阴,为偏。阳见阴、阴见阳,为正。
同类者:比肩(比);劫财(劫)(败财)(逆刃)。
我生者:伤官(伤);食神(食)(寿星)(天厨)。
我克者:正财(财);偏财。
克我者:正官(官)(贵);偏官(杀)(煞)(七杀)(七煞)。
生我者:正印(印)(印绶)(生气);偏印(枭)(枭神)(倒食)(吞啖煞)。
子平论格局,独以印、食、财、官为纲。其立名之义何哉?盖造化流行天地间,不过阴阳五行而已;阴阳五行,交相为用,不过生克制化而已。
生我者,有父母之义,故立名印绶。印者,荫也;绶者,受也。譬如父母有恩德荫庇子孙,子孙得受其福。国家设官分职,畀以印绶,使之掌管;官而无印,何所凭据;人无父母,何所怙恃。故曰〔印绶〕。
我生者,有子孙之义,故立名食神。食者,如虫食物,盖伤之也。虫得食则饱,人得食则益,物被食则损。造化以子成而致养,即人子致养父母之道也。故曰〔食伤〕。
我克者,是人受制于我之义,故立名妻财。如人娶妻,而妻有妆奁田土,赍以事我,终身无违,我得自然享用;况人成家立产,须得妻室内助。故曰〔妻财〕。
克我者,我受制于人之义,故立名官杀。官者,棺也;杀者,害也。国家以官与人,此身属之公家,任其驱使,不敢有违;至于盖棺而后已。是官害之也,故曰〔官杀〕。
由是天干地支相合配耦,生克制化,旺相休囚,其名为印为枭,为食为伤,为官为杀,为财为劫;刑冲破害,虚邀暗合而变化无穷矣!先贤明乎此理,故只论财官印食,分为六神,而人命富贵贫贱、寿夭穷通,举不外是,一切格局,亦不过由此而推详焉。
《天 干 通 变》
五干属阳,喜合。
以甲为例见甲:为比肩、兄弟。
见乙:为劫财、败财,克父及妻。
见丙:为食神、天厨、寿星,为男。
见丁:为伤官、退财、耗气,子甥。
见戊:为偏财、偏妻、偏妾,克子。
见己:为正财、正妻,克母,为合神。
见庚:为偏官、七杀、官鬼、将星。
见辛:为正官、禄马,荣神、父母。
见壬:为倒食、偏印、枭神,克女。
见癸:为印绶、正人、君子,产业。
五干属阴,喜冲。
以乙为例见甲:为劫财、逐马,克妻。
见乙:为比肩、兄弟、朋友。
见丙:为伤官、小人、盗气,为侄。
见丁:为食神、天厨、寿星,子孙。
见戊:为正财、正妻,克母。
见己:为偏财、偏妻、偏妾,克子。
见庚:为正官、禄马,克父母。
见辛:为偏官、七杀、官鬼,媒人。
见壬:为印绶、正人、君子,忌杀。
见癸:为倒食、偏印、枭神,克母。
《伤 官》
伤官与食神之性,同为秀气之发泄;而伤官之气势较为雄伟。
身旺用伤,则有经天纬地之才,叱咤风云之志;惟勇于谋己,自私之心特强。行为工巧,思想刁诈,聪明机智非常,能利用机会、时间、他人,以完成其目的。正所谓『治世之能臣,乱世之英雄。』
身弱伤重,则傲慢狂妄,愤世嫉俗,自鸣清高,不随流俗;而郁郁不得志。
伤官成格者,得用得时,则当有纵横如意,旋转从心之一日。最宜身旺任财,以其天赋之高,能运用而发扬,取名利如拾芥;惟大起大跌,成败均较余者为突出。胜则有龙腾虎跃之势,名利登峰造极;败则一落千丈,有江河日下之叹。
伤官旺,须有财星配合,方能发福。伤官无财,虽巧必贫。
柱有伤官,忌见官星。茍官星伤官并见,则克泄交集;须得财星通官,尤喜身强能任财。古歌云:『伤官伤尽最为奇』;又云:『伤官见官祸百端』。即言须不见官星为妙。
【子平撮要】云:『伤官尤喜见财星』。即言官伤并见,喜见财星通关之义也。
【玄机赋】云:『伤官用印宜去财』。盖言身弱伤重,喜印绶扶身任泄也。
古歌云:『伤官不怕比劫逢』。盖言身弱泄重,喜同类相依,助日主之势以任泄也。
诗诀火土伤官宜伤尽;金水伤官要见官;木火见官官有旺;土金官去返成官;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
诗诀伤官伤尽最为奇,尤恐伤多返不宜;此格局中千变化,推寻须要用心机。
诗诀伤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带合,儿孙满眼寿如松。
诗诀伤官遇者本非宜,财有官无是福基;时日月伤官格局,运行财旺贵无疑。
诗诀伤官伤尽最为奇,若有伤官祸便随;恃己凌人心好胜,刑伤骨肉更多悲。
诗诀伤官不可例言凶,辛日壬辰贵在中;生在秋冬方秀气,生于四季主财丰。
诗诀丙火多根土又连,或成申月或成干;但行金水升名利,火土重来数不坚。
《伤官赋》
阳由阴毓,阴自阳生;原非气类,专克官星。丙逢己与丑未兮,午中之己,亦能盗丙。丁见戊及辰戌兮,寅巳之戊,均可病丁。窃命主之元神,既非良善;伤日主之贵气,更肆纵横。然善恶何常,但须驾驭;而英华外发,多主聪明。遇杀而议合留,或资其用。需财而求生发,亦赖其能。稍杂食神,祇以伤论;既成伤格,当以日评。日旺者用财,兼以泄其凶暴。日弱者用印,俾其服我使令。月令之伤为深,深而且强,当制之而勿纵。他处之伤为浅,浅而可用,宜扶之使勿倾。若见官之可否,须就局以权衡;或有印、或多比,官见不为大害;或少印、或无比,官逢讵是休征。乃有轻看四柱,强别五行;谓火土、土金宜伤尽者,以水木之官为无益;谓水木、木火可见官者,以土金之官为相成。夫以理言之,有用则皆有用;以势论之,无情则皆无情。即金水之伤恶寒,或因得火而温暖;乃火土之伤畏燥,何不借水以澄清。固宜因命干以取舍,更须随时令为重轻;行运亦然,取裁贵富。伤重复行伤运,主气尽而凋枯。伤轻复到克乡,用神残而怆怛。或先财后印,必印之不与财战者,乃能扶吉而抑凶。或先印后财,必财之不为印伤者,始为有得而无丧。多比多劫之旺主,因遇官而伤乃弥清。失时失势之衰干,岂加官而自能无恙。总之,首以见财为要。无财兮,虽巧慧而究必贫贱。虽以得印为佳,用印兮,能均停而自然荣畅。若乃满局皆伤,逞凶无状,亦须弃命以相从,必宜顺势而勿抗;惟财神相遇,可曲引其性情;茍印运忽来,必相争而倾荡。较食神终非善类,不喜多逢。用伤官究属偏锋,无庸深尚。
《论伤官》
伤官乃利己心之表现,以合作手段为自己谋利益。因其以利己为目的,须驱使群众,为我而奋斗,成就常较正官为难;驱使群众,首在识人。伤官气盛者,每为多能之辈;能者多劳,故需至强之禀赋。尤需多财,以尽其能。
《食神》
食神之作用为泄身、生财、制杀、损官。
身旺而食神得力,能泄日主之秀以生财;乃为秀气发越,大展鸿图之命。
杀星太重,得食神制杀,而假杀为权;亦为反生之义。
食神喜通根旺地。有财力、德望、聪明、和平、心广体胖、乐观而得人缘、利名双显、有利人济物之心。
身弱泄多,虽为锦心绣口之士;而一生困苦、有志难伸,乃才丰而遇吝者也。
日干强而爱食神;最忌偏印夺食,阻逆诸多。
食神逢禄逢贵,一名天厨寿星;主富贵长寿,福泽丰隆。
【子平撮要】云:『用之食神不可夺』。盖日主太强,财官无力,正赖食神泄秀而生财,以求平和,庶能发挥尽致;故忌印绶之夺食也。
古歌云:『食神最喜劫财乡』。盖日主本弱,而食神众多,有财无印;用财星则力量不足,用食神则泄重更虚。故喜比劫比肩同类之相依,庶能任泄任财,困难尽解;故谓食神最喜劫财乡。亦即喜日主健旺而能任泄之意也。
诗诀食神有气胜财官,先要他强旺本干;若是反伤来夺食,忙忙辛苦祸千般。
诗诀食神无损格崇高,甲丙庚壬贵气牢;丁己乙辛多福禄,门阑弧矢出英豪。
诗诀甲人见丙本盗气,丙去生财号食神;心广体胖衣禄厚,若临印绶主孤贫。
诗诀申时戊日食神奇,惟在秋冬福禄齐;甲丙卯寅来克破,遇而不遇主孤凄。
诗诀寿元合起最为奇,七杀何忧在岁时;禁凶制杀干头旺,此是人间富贵儿。
诗诀食神居先杀居后,衣禄无亏富贵厚;食神近杀却为殃,终日尘寰慢奔走。
《食神赋》
阳自阳生,阴从阴育;譬人子赖亲以生,犹人亲食子之禄。甲逢丙巳兮,寅位丙生。乙逢丁午兮,未戌丁伏。有气兮,不减财官。成格兮,可兼寿福。杀星相遇,寇焰顿衰;日主受伤,母仇能复。阴日得之兮,最能降杀,而定国安邦。阳日见之兮,兼可佐官,而秉钧当轴。子如无子,禄坐空乡;儿又生儿,方成美局。盖食神取贵,须观财气通源。若食格遭戕,全为枭神肆毒。印官多见,亦属非宜;比劫迭见,还愁不足。正当月令,不虑空虚;略杂伤官,便成混浊。主强食寡兮,贫罄瓶罍。主弱食多兮,灾生口腹。至行运之美恶,亦准此以推求。患食之多,则遇枭亦为有用。虑食之寡,惟制枭乃可无忧。有食不见财来,何异尘羹土饭。用食忽逢枭至,正如紾臂扼喉。若乃满局食神,亦依弃命之例;一线孤主,宜为从食之谋。行其旺相之方,不待满篝致祝。遇其死绝之地,定知覆餗贻羞。最喜财乡顺生,而欢如酬酢。切嫌印强运制,而祸起仇雠。行官杀兮,虽所克而宜酌。逢比劫兮,似得生而有尤。食之党类虽多,不作伤论。食之性情本粹,岂与伤侔。
《论食神》
食神乃以竞争手段,遂其利己心;竞争较合作为难,但成就多清高。身弱财多食强,泄重而虚,多灾多难。身强劫重、财多食弱,富屋贫人。食伤之别,乃伤官为横为杂,食神为直为纯;伤官为显出的,食神为深入的。伤官而杂以食神,乃为混杂浮浅。食神杂以伤官,则失其清标亮节。官及伤官,为外向之性格;食及七杀,为内向之性格。外向者懒散,内向者晶明;懒散无所托,晶明则否。譬如经营各业,则广而不美;学习百艺,则博而不精。不如专营一业,心无外鹜;败固可以自救,胜则终身可托。又或专心一艺,苦心孤诣,虽不为人所知;一旦艺成,即可恃之为生,尤胜积财千万。故食杀可托,官伤不能;亦即古书所云:『弃命从杀从食』之义。官及伤官,则不能从也。
《正财》
正财者,我妻及财也。所谓我所克,即由我控制支配之意也。
财掌人生之名誉、地位、资产、信用、福禄优厚、吉祥喜庆之意。为人有正义,明是非,胜概豪情。
喜身旺而能任财,然要轻重相称。身旺财轻者,喜行财旺之方;财多身弱者,喜行扶身之运。盖获身财平衡而能任之,无轻重偏颇之弊。
身弱财重者喜印劫,身旺财轻者喜财官;总以平衡或距离不远者为美。局中之喜忌,仍有赖乎岁运之补偏救弊也。
《正财赋》
阳日克阴,阴日克阳;譬己财之听我享用,若正供之应得输将。甲见己与丑未兮,及午中之己,皆堪取用。乙逢戊与辰戌兮,并寅巳之戊,亦可推详。清而入格兮,贵显不须官杀。浊而成局兮,富饶亦甲乡邦。无破无冲为美,得时得位弥昌。生官而庙廊赫奕,滋杀而台阁轩昂。夺财兮,劫凶于比。生财兮,食胜于伤。财喜藏兮;无气之藏,不如显露。财爱库兮;失时之库,无异凶亡。官杀迭逢兮,财轻易泄。禄刃得力兮,财众无妨。身旺财微,须藉食伤生发。财多身弱,反赖比劫相帮。夏月旺火遇多金,丰盈异众。春月衰土临众水,散聚无常。财带凶神,或因财而祸殃突至。财居空绝,纵有财而受用不长。财喜杀兮,盖喜其克降比劫。财妒印兮,盖妒其损害食伤。至推运道之荣枯,全看日干而探索。日旺兮,喜财运以为荣。日衰兮,临财乡而弥弱。多财而运逢兄弟,衰主蒙安。贪财而运并杀官,群凶肆虐。财神结党,行印运而灾来。比劫成群,遇财乡而难作。故知财虽养命,总非弱主能胜。印即扶身,勿与旺财相角。若满局之皆财,乃弃命而相托;行旺财之运,倍见荣华;遇生身之运,立看凋落。大抵从杀者,杀生印绶,即嫌命主萌芽。从财者,财生杀官,反喜日干剥削。从杀之运,仅生杀与杀地宜行。而从财之运,凡生财与财生皆乐。正财偏财无异,皆可相从;从阴从较殊,贵乎斟酌。总之,借财为喻,原非专指金银。用财多端,不必侈谈囊蠹。
《偏财》
人何由而觅利,非用精神心力,不可得也。我所克者,何以名之曰财?盖财乃分我劳力,而后得者也;有精力,然后可以图财而享用。论命亦然,首须身强,方堪任财。财多身弱,则如人之衰微不振;虽有偶得之财,不堪享用;且或因财滋祸。故衡命论财,亦须先顾身主之强弱,非必财多定为美也。
偏财之性,主人性慷慨、淡薄于名利、坦白无虚饰、见义不惜财。
偏财与劫并见,主早克严父;而赋性风流豪爽,多从远方经营致富。
身及偏财并旺,乃实业家、商人;行旺运而发。
身财两旺,行官旺运,名利双辉。
最喜食神生财,最忌比劫夺财。
身弱财多,见劫比扶身而发;不宜见官杀。盖见官杀,则财生杀而克身也。
【子平撮要】云:『用之财星不可劫』;又云:『身强财旺皆为福,若带官星更妙哉。』此即言身旺喜财官,自忌劫比夺财之意。
【子平撮要】云:『日主无财根太重,全凭印绶护身躯。』此乃言财多身弱,喜印绶扶身;身旺自足以任财也。
【玄机赋】云:『财旺者,遇比何妨。』亦言身弱财多,喜比劫帮身任财之意。
【渊海子平】云:『日主无根,弃命从财。』此言日主无根,财星当旺,自可弃命从财。
《偏财赋》
阳克阳类,阴克阴侪;乃借他干之正配,故称日主之偏财。丙见庚申兮,巳地亦生庚可取。丁逢辛酉兮,丑戌皆挟辛以来。为忌为宜,略与正财无异。在格在运,亦愁比劫为灾。惟克制枭神,最为切当。如遭逢正印,喜不相乖。干遇兮,只是财神,更无他理。支藏兮,每兼他物,贵在取裁。正与偏俱美兮,不嫌杂见。财与命相停兮,乃谓和谐。至弃命之喜忌,依正例以推排。羡为横财,非理之妄谈,当辟。事尊时上,相演之锢见,宜开。
《论财星》
印云强弱,财论多寡。财多支配为难,易招灾祸;遇人分负,重累可减。若过多,则我放弃一切,专行理财。若财薄,仅足以养生,不可去之。故曰:『用之为财不可劫』也。
《正 官》
正官者,乃正气忠信之尊名,治国齐家之有道。盖阳见阴克,阴见阳克,如人之有一夫一妇,阴阳调和,刚柔配合,以成道也。
官者,管也。一县有官,人居治下,均须受管束;虽有狡者,亦必循规蹈矩,由义居仁,不敢放逸为非。茍无官管,则放之于礼法之外,而乱作矣。故以制我身者为正官,万不可遭损害也。
月令提纲之官,管制最切。年上之官,其位最尊。
柱有正官者,品位端正、有名誉权威、信用卓著,而受人尊重、心地良善、光明磊落、重道德理智。喜身旺官强,崇高卓荦,为国家社会栋梁之材。喜印绶相生,忌伤官损害。其吉凶祸福,仍须视局中配合喜忌而论也。
诗诀正官须在月中求,无破无伤贵不休;玉勒金鞍真富贵,两行旌节上皇州。
诗诀正气官星月上推,无冲无破最为奇;中年岁运来相助,将相公侯总可为。
诗诀正官仁德性情纯,词馆文章可立身;官印相生逢岁运,玉堂金马坐朝臣。
诗诀正官大抵要身强,气弱须求运旺方;岁运更逢生旺地,无冲无破是荣昌。
诗诀己干为主透官星,须要提纲见丙丁;金水相生成下格,火来拘聚旺财名。
诗诀辛日透丙月逢寅,格中返化发财根;官星不许重相见,运到冲刑怕酉申。
诗诀八月官星得正名,格中大怕卯和丁;若还柱内去其忌,运亦如之贵显名。
《正官赋》
阳克阴日,阴克阳神;类官民之受治,固理顺而势驯。甲见干支辛酉。乙遇天庚地申。或辛藏丑戌,取甲为配。或庚生巳地,扶作乙君。旺相而荣华分定,清纯而富贵无伦。配印为荣,印过多亦虞泄气。得财取贵,财遇劫先恐倾根。深恶伤官为累,更嫌失令不尊。阳日食神,贪合而忘官可虑。阴日食神,成党亦损贵不真。逢冲破兮,贵元必坏。值刑伤兮,秀气不纯。若七杀之相混,尤四柱之最嗔。惟克合之有力,斯能去病。茍气势之相抗,无不伤身。至于行运之爱憎,仍同取格之喜忌。临财向旺,起白屋以凌霄。遇杀逢伤,自青云而坠地。行死绝兮,重则职夺;而轻则秩卑。见刑冲兮,大则灾来;而小则病至。食印得力,虽杀运不至奇殃。官贵轻微,则印乡亦为未济。官根太弱,食神运亦有剥官之嫌。官势太强,财旺运岂无欺主之弊。要皆因时令为屈伸,先当辨日干之隆替。若乃满柱官星,干衰无气;当委命以从官,勿抗衡以强制。财官旺地,过之而一路皆宜。食印两神,逢之而多端不利。伤官之运,立见倾危。身旺之乡,必多灾异。总之,官只是官,纵重迭不应作杀。官又见官,乃枝节无容多议。真官正印,实命格之上流。贵杀贱官,特后生之妄臆。
《论正官》
官乃利他心之表现,以合作手段为社会服务也。社会服务,外诱极多,故官不宜见过多之财;若贪图利己,结党营私,则官伤而身危矣。又或一意高傲,纵情诗酒,则官箴亦损。社会服务,尤须有强健之体格;故云:『身旺方可任官』也。
《七杀》
七杀惨酷无恩,专以攻身为尚。譬如小人多凶暴、无忌惮;若无礼法以制裁之,不惩不戒,必伤其主。故有食神制之者,谓之偏官;无制者,谓之七杀。必须制合生化,毋太过不及;是借小人之力,以护卫君子,以成其威权,成大富大贵之命。茍生化不及,日主衰弱,七杀重逢,其祸不胜俱述。
七杀轻而制伏重重,再行制伏之运,则尽法无民;虽勐如虎,亦无所施其技矣!
身旺杀轻者,不但无须制伏,反喜财以生杀。
身强杀旺者,喜食神制杀;亦所以泄身之秀也。
身弱杀强者,喜印绶之化杀;亦所以生身也。
身杀两停、阳刃驾杀,喜其合之和之,庶能驾御以为用。
七杀无独用之理,必须制化和合,以成驾御之功。
七杀性质与官相同,惟手段则采取竞争需力。故喜身强,畏财多以分其心。
诗诀偏官如虎怕冲多,运旺身强岂奈何;身弱虎强成祸患,身强制伏贵中和。
诗诀偏官偏印最难明,上下相生有利名;四库坐财宜向贵,等闲平步出公卿。
诗诀戊己若逢见官杀,局中金水更加临;当生有火宜逢火,火退愁金怕木侵。
诗诀偏官有制化为权,唾手登云发少年;岁运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双全。
诗诀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又合,儿孙满眼福无穷。
诗诀阴癸多逢己字伤,杀星须用木来降;虽然名利能高显,争奈平生寿不长。
诗诀六丙生人亥子多,杀星拘印返中和;东方行去兴名利,运到西方事转磨。
诗诀春木无金不是奇,金多犹恐反遭危;格中取得中和气,福寿康宁百事宜。
《偏
官
赋》阳为阳克,阴与阴争。从日干而数去,盖居七位;处同类而相贼,故号杀星。壬与亥而克丙,癸及子而伤丁。申内有壬,丙逢必害。丑辰伏癸,丁遇无情。斯神先须处置,他物方可推详。或食神制之,而驯其强暴。或印绶化之,而变作和平。或伤官敌之,而两凶俱解。或刃星合之,而一将功成。驾御得宜,取作偏官之用;威权不亢,乃为大贵之征。正印食神,化与制何妨并见。偏财枭印,生与化未免相撄。日主甚强,即无制不为杀困。正官相杂,但无根亦从杀行。去官不过两端,用食用伤皆可。合杀总为美事,合来合去宜清。独杀成权,职居清要。众杀有制,身掌权衡。杀生印而印生身,龙墀高步。身任财而财滋杀,雁塔题名。若杀重而身轻,非贫即夭。茍杀微而制过,虽学无成。在四柱总宜伏降,谁谓年逢勿制。以一位取为权贵,何必时上专称。至运途欲辨吉凶,必身杀两相审察。杀旺于身者,扶身抑杀为佳。身旺于杀者,遇杀临财方发。杀旺复行杀地,立见灾殃。制重再行制乡,必然穷乏。若乃满盘克我,强不可降。日主无依,弃而从杀;行助杀而弥亨,遇滋根而反拔。阴日之从为顺,终无变更。阳日之从为逆,间参穷达。亦有杀会生我之局,功藉栽培。迨乎运行破印之乡,卒遭克伐。总之制凶作吉,全凭调伏之功。借杀为权,妙有中和之法。但见杀凌衰主,究必倾危。勿谓格得杀神,遂夸轩豁。
《论
七
杀》七杀性质与官相同,惟手段则采取竞争需力;故喜身强,畏财多以分其心。若能使之对私利采取合作,对社会力图竞争,则为人刚而黠。若对己对人,一律采取竞争手段,势必两败俱伤,毫无成就矣!
《正
印》五行生我之神,乃我气之源;即生气、父母之义,又能护我官星。具此格者,主有正气、聪明、智慧、慈善、平生少病、逢凶化吉。与官星配合,主名位崇隆而清廉。
身弱杀旺者,赖正印化解。所谓杀印相生,功名显达;众杀猖狂,一仁可化者是也。
身旺而见印,亦能为害;盖旺上加旺而太过成灾,故有母慈灭子之弊。
喜印者,忌财破印;忌印者,喜财去之。
诗诀月逢印绶喜官星,运入官乡福必清;死绝运临身不利,后行财运百无成。
诗诀印绶官星运气纯,偏官多遇转精神;如行死绝并财地,无救番为泉下人。
诗诀印绶无亏享福田,为官承荫有田园;家膺宣敕盈财谷,日用盘缠费万钱。
诗诀印绶无亏靠祖宗,光辉宅产耀门风;流年运气逢官旺,富贵双全步月宫。
诗诀月生日主喜官星,运入官乡禄必清;容貌堂堂多产业,官居廊庙作公卿。
诗诀重重生气若无官,当作清高技艺看;官杀不来无爵禄,总为技艺也孤寒。
诗诀重重印绶格清奇,更要支干仔细推;支上咸池干带合,风流浪荡破家儿。
诗诀印绶干支喜自然,功名豪富禄高迁;若逢财运来伤印,退职休官免祸愆。
诗诀印绶重重享见成,食神只恐暗相刑;早年若不归泉世,孤苦离乡宿疾萦。
诗诀丙丁卯月多官杀,四柱无根怕水乡;湿木不生无焰火,身荣除是在南方。
诗诀印绶不宜身太旺,纵然无事也平常;除非元命多官杀,却有声名作栋梁。
诗诀壬癸逢申嫌火破,格中有土贵方知;北方水运皆为吉,如遇寅冲总不宜。
诗诀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无根罔度秋;岁运若逢财旺运,返凶为吉遇王侯。
诗诀贪财坏印莫言凶,须要参详妙理通;运若去财还作福,再行财运寿元终。
诗诀印绶如经死绝乡,怕财仍旧怕空亡;逢之定主多凶祸,落水火刑自缢伤。
诗诀印绶干头重见比,如行运助必伤身;莫言此格无奇妙,运入财乡福禄真。
《正
印
赋》阳生阴日,阴生阳干;譬居官而受印,爰享禄而持权。甲逢癸子而神旺。乙遇壬亥而根坚。申中之壬得气,而乙邀培植。丑辰之癸透干,而甲藉生全。助正官,而弥增荣显。化凶杀,而妙有周旋。倚以扶身,印旺兮不愁衰弱。取之为格,印破兮立见迍邅。子众母虚,盖因比劫重迭。母多子病,只为枭正连绵。印得力兮,切忌贪财而坏。印太过兮,反以见财为欢。阴干死处实生,不以死论。阳干败地即印,岂作败看。至推究乎运途,须先审乎格局。入他格兮,不尽以印为重轻。取格印兮,斯专以印为荣辱。官杀之地,喜其相生。财食之乡,虑其反复。当生印重,喜逢财而得中。原局财多,恐见印而不禄。若日干旺地,固印死而非宜。然印绶旺乡,亦官死而何福。故论印败之先后,不必拘隅;惟问日主之旺衰,庶无偏曲。
《论
印
绶》印为禀赋,自有强弱之分;强弱之间,犹有不强不弱者在。按之命理,强者宜泄,惟印不能泄;因我受生于印,无力以支配之也。禀赋过弱,应主不存;然茍得其养,亦无碍焉。若不强不弱,是乃扶身之本,不可伤之。故曰:『用之印绶不可破』也。
《偏
印》偏印其性质表面文秀而亲善,胸藏不测之机。茍为喜用,则有临机应变之功夫,人所不能料也。若为忌神,则祸深重;有如继母不容,鞭笞备至,体无完肤矣!
枭神之性,不知进退;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须视局中配合喜忌而取断,不可以为全好全坏之神也。
命中身弱,用偏印扶身;恰见偏印透藏得所,亦获转弱为强之效。
命中身旺,而以食神泄秀为用;最忌见偏印,即枭神夺食之害。茍得伤官合去偏印反吉。
身旺而偏印为忌,得财星克合而去之,亦获祯祥。【玄机赋】云:『印多者,行财而发。』即指此也。
身弱而无正印,则偏印亦可扶身;以之为用,则忌财破印。故【子平撮要】云:『用之印绶不可破』。其实正印偏印生身之作用无异也。
《偏
印
赋》阴来生阴,阳来生阳;是乃偏气之养育,非同正印之慈祥。丙遇甲寅兮,及亥中之甲,皆赖之以生焰。丁逢乙卯兮,及辰未之乙,均倚之以发光。惟克食最凶,故有枭神之号。倘生身有用,亦为佐主之良。恶杀得之,而化其暴悍。伤官用之,而御其强梁。身旺食轻,逢之而必遭吞啖。官多印缺,借之而亦致荣昌。若甲丙生亥寅之月,庚壬产巳申之方;理取长生,不以偏论。根同真母,岂亦枭详。日主太旺兮,有枭愈增其亢厉。比劫为患兮,得枭益助其猖狂。求以制枭,偏财胜于正财,较为有力。依之为命,偏印同于正印,不可遭伤。食神入格兮,见枭深愁损害。枭神结党兮,得食立见灾殃。原局固若斯取断,运途亦如是酌量。
《劫
财》身旺劫多者,主父早亡、夫妻离别或刑克、财源虚花、姻缘多阻折;外虽华美、内多困苦。或为财惹祸,富而不久。
身弱而财官旺者,喜其能帮身任泄而任财官;其作用为帮身、代泄、敌官杀、夺财。喜忌须视日主及财官旺弱之情况而定,与比肩有相似之作用也。
《比肩》
日主羸弱之命,比肩能助其健旺而足以任财官。
日主健旺之命,忌比肩之助而强旺太过;反觉财官无力。
身弱克泄重之命,最喜比肩之臂助,以任财官。或扶身,以任食伤耗泄。
身旺财轻,喜见财星者,大忌比肩帮身而夺财。
【子平撮要】云:『比肩要逢官杀制』。即言日主太强,劫比迭见而为害;喜官杀以制之,使无太过而获中和之道也。
【玄机赋】云:『日干无气,遇比为强。』即言日主太弱,喜同类之助;众志成城,助其气不弱,方能任财官而取富贵之义。
《比
劫
赋》阳逢阳类,阴逢阴类,是名为比。阳逢阴朋,阴逢阳朋,是名为劫。其气虽同,其情不协。皆取天干以推,不为地支而设。甲憎甲乙兮,亥生寅禄及卯刃,安可同科。丁忌丙丁兮,午禄巳旺未衰,各自有说。比则辅主之力胜,而见财亦侵。劫则相主之义轻,而夺财尤切。衰干失令,比可仗而劫亦堪依。亢主乘权,比增威而劫亦加烈。惟合杀,于阳日有功。而敌杀,使阴干不怯。正印见之而荣分。真官遇之而贵窃。食神遭之,而致养不专。伤官倚之,而逞凶难折。不问藏财露财,并受其殃。惟有正官偏官,可除其孽。论局兮,但依此理;断运兮,亦无他诀。总之四柱推排,六亲取用,不须多见斯神。即使两干不杂,一气相连,未必便堪欣悦。
《禄
刃
赋》阴阳诸干,禄刃互例。禄是本气,入命以为喜神。刃则异情,劫财故张杀势。禄泥月日时支取格,遂有此喜彼忌之殊。刃兼辰戌丑未推详,盖昧阴后阳前之义。夫一字之禄,可以格言;岂四柱之神,尽从闲废。禄得力兮,不过扶日有功。禄太多兮,亦恐伤财不利。谓日禄归时,憎官爱伤者,固谬妄之谈。谓建禄专禄,离祖刑妻者,亦拘挛之议。至阳刃在子午卯酉,阴刃在巳亥寅申;皆劫财之恶曜,诚害物之凶神。惟阴日取以帮身,变衰成旺。而阳日用之合杀,转害为恩。杀刃相须兮,一缺而威权不振。杀刃相济兮,两停而势位弥尊。阴刃传讹,祸福故无确验。阳刃取断,喜忌亦多妄分。凡支均不宜逢,何独时逢切忌?在局既云喜合,岂应岁合偏嗔?多见兮,定能为祸。遇冲兮,必至遭迍。总之,禄之与干,一德同心;助诸格皆为有益。刃之为物,多凶少吉,必弱主方许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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