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人身权保护看侵权法的功能从我国人身权保护看侵权法的功能包括
五行木火土金水
四时春夏秋冬
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这些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概念大家应该很熟悉了然而在古代如何将五行天干地支与四时相配并与传统哲学体系自洽却是一件颇为伤脑筋的事情为此古人提出了不同的学说
在管子五行篇中是将从冬至日开始至下一个冬至日的一年均分为五个等份每等份72日依次配以木火土金水从干支来看此说是将甲配木丙配火戊配土庚配金壬配水
不难看出此法实际上是不考虑四时而将一年分成了五季故不能与人们通用的四季相协调所以后来作了改动将四季中的每一季分为孟仲季三个月则
春季的孟春仲春季春三个月位于东方五行属木配甲乙
夏季的孟夏仲夏两个月位于南方五行属火配丙丁
夏季的第三个月季夏位于中央五行属土配戊己
秋季的孟秋仲秋季秋三个月位于西方五行属金配庚辛
冬季的孟冬仲冬季冬三个月位于北方五行属水配壬癸
这就是土王季夏说它的一大特点是使五行相生的规则得以解释四季的变迁春木夏火季夏土秋金冬水依次相生此说影响很大例如在黄帝内经的天人系统中就是采用这一说法
不过由于将夏季的三个月分属了火和土这就出现了五行配月的不均衡木金水三行各配3个月而火行仅配2个月土行更只配了1个月火行与土行对应的时间偏少显得力量偏弱这便与五行应处于均等的地位不能相洽对此淮南子天文训提出了一种解决办法即以木火金水各治一个季节而将土单拎出来认为土居中央执绳而制四方这实际上是将土排除在了统四时之外而给了它一个制四方的虚名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则进一步解释说五行莫贵于土土之于四时无所命者不与火分功名也就是说季夏不应由土分管而仍归火治理因为土是比其他四行更尊贵的一行
或许是觉得土行徒有虚名有所不妥人们又提出了一种配置办法即以春夏秋冬四季的末月季春季夏季秋季冬之月交由土来分管这就是土王四季说
如此一来土配了4个月而其他四行各只配了2个月土又嫌太盛于是后来再进行改进将四个季月的最后18日拿出来配土共72日这样五行在一年中分管的时间就都是72日只不过土分管的72日是分布在四个季月
这样一来既符合了土制四方五行莫贵于土的思想又使五行与四时的配属趋于均衡如此改进后的土王四季说便一直沿用至后世
尽管如此此说仍然难言完美主要是在五行与十二地支的配属问题上不像五行与十天干一行各配以二干比较均衡而是木火金水四行各配以二支土行则配以四支寅卯配木巳午配火申酉配金亥子配水辰戌丑未配土
从时间上看一个季月只有18日配土但对应于该月的地支却全部配土似有不妥从方位上看戊己二天干配土被安排在了中央辰戌丑未四地支配土却未被安排在中央而是列于周边也似有不妥
对此你怎么看你觉得五行四时十天干十二地支的配属还能有更理想的方案吗
以上就是五行如何与四时相配这个问题难坏了古人的全部内容如果你想阅读更多易经的相关资讯搜索紫微府熊掌号关注并回复易经免费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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