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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植树节,一起来认识和“木”有关的汉字吧!
植树节丨一起来认识和“木”有关的汉字
文丨蒋书红
木:mù 木本植物的总称。甲骨文写作,金文写作,小篆写作。象形字,像一棵树木的形状:中间一竖为树干,上部为枝条,下部为树根。
“木"的本义是指树木,《庄子·山木》:“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孟子·尽心上》:“舜之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可引申指木料、木材,《论语·公冶长》:“朽木不可雕也。"《庄子·马蹄》:“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又可引申作形容词,呆板麻木义,如成语“呆若木鸡",《红楼梦》:“贾瑞听了,身上已木了半边。"还可引申为五行之一,指“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木”,如“木星”、“木气”(五行气之一,肝气)、“木德"等。
木星为太阳系八大行星之一,与太阳的距离按由近及远排行第五,是太阳系中体积最大、质量最重、自转最快的行星。它主要由氢和氦组成,中心温度估计高达30500℃。木星的质量是其他七大行星总和的2.5倍多,是地球的317.89倍,体积是地球的1316倍。古代中国人称之为“岁星”,古代西方人称之为“朱比特”。
在世界现存最高的古代木构建筑山西应县木塔的顶层,有清人刘仕伟题写的一块匾额一一一“木德参天”,典型地反映出古人对木构建筑文化意义的认识。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木”不只是一种简单的物质,还具有多层次的文化内涵。“木"温润(木材的导热系数仅有石材的二十分之一、铁的八百分之一,因而无论外界气温如何,都能给人温和的触摸感受,这种生命体的特质使木材适于制造人体经常触碰的物件。研究表明,木质墙体的保温性能优于砖墙。此外,木材在空气湿度大时会自动吸潮,反之则会释放水分,缓和室内湿度变化。这些特性使其有助于创造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可观(既可作为美景观赏,又可造纸写字。农业生产重视节气,而阴阳五行之说在古代直接联系着人们的活动,需要有大量的历书,所以印造历书便成为印刷术发明之后的一大功用)、生生不息、“本支百世”(枝干强壮茂盛,喻指子孙昌盛,百代不衰)。在庞杂的五行体系中,与“木"关联的多是各事物类别中最美好的要素,“木德"所具备的如文、儒、仁、乐、农、东、春、旭等要素,几乎囊括了中国古代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所有关键词。这一现象并非偶然产生,“木”作为五行中唯一一种有生命的元素,其核心意义就是“生",因此与“生”关联的大量概念都由“木”来承载,从而使木和木制器物获得了“天地之大德"的美好寓意。“木德"一词,在先秦两汉的典籍中,大量出现,如《孔子家语·五帝》:“孔子曰:‘五行用事,先起于木。木东方,万物之初皆出焉。是故王者则之,而首以木德王天下。其次则以所生之行,转相承也。’”《黄帝内经·素问·五常政大论》:“敷和之纪,木德周行,阳舒阴布,五化宣平。"《史记·封禅书》:“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
这些话语表明,古人对“木"有着深刻的理解,赋予了“木"丰富多样的文化内涵。木塔作为“木德"的载体,也被赋予了“与天地参"的象征意义而受到赞颂。在中国古代兴建过许多木塔和木制建筑,有的高度甚至超过应县木塔,从中可以反映出古人对“木德”的孜孜追求。
“木"又是汉字中最为常用的部首之一。从“木"的字往往表示树木、木制器具的名称或其他与树木有关的事物。
林:lín树林。甲骨文写作,金文写作,小篆写作。会意字,双木为林,表示树比较多。
广西有一个美丽的地方,那儿生长有许多桂树,因此得名“桂林"。先秦时期最古老的地理书籍《山海经》中说:“番禺之西,八桂成林。"即指当时广西一带多桂树。秦始皇时,曾设广西为“桂林郡”。桂树包括药用的肉桂和八月飘香的“八月桂"等,自古以来都以广西出产最多,是广西标志性的土特产之一。如今,桂花是桂林市的市花,市区内以桂花树为主要绿化植物。
森:sēn 森林。甲骨文写作,小篆写作。会意字,三木为森,表示树非常多。
森林是人类的资源宝库,它能够为人类提供大量的木材和其他林产品,还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除尘降噪。森林是自然界的卫生保健医生,就像人类的肺,每一片树叶都是一个滤毒器,在光合作用中,叶面上的气孔敞开,空气中的有毒物质随着空气进入叶组织,储存在植物体内,而光合作用释放出来的气体则是纯净而无毒的。许多植物还能分泌出杀死结核、赤痢、伤寒、白喉等多种病菌的杀菌素,防止空气中的毒素达到有害的浓度。
树:shù 树木。小篆写作。形声字,从木,尌(shù)声(“从”表示跟某字意义相关,“从木”表示“树”的意义跟“木"相关;“声"表示跟某字读音相关,“尌声"表示“树”的读音在造字时代跟“尌”的读音相同或相近)。《广韵》:“树,木总名也。”《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树,生植之总名。”《礼记·月令》:“毋发大众,毋伐大树。”引申指种植,如《孟子·梁惠王上》:“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又引申指竖起、建起、树立,如清朝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筑石寨土堡于要隘,树帜曰:‘谢庄团练冯。’”还引申指培植、培养,如《管子·权修》:“终身之计,莫如树人。”
在生产力低下的远古时代,人们对自然缺乏认识与征服能力,便产生一种对自然的崇拜,认为万物都有神灵主宰。其中,树也是崇拜对象之一。因为树的生命力顽强,果、根、枝等都可繁殖,所以人们对树的生命力、繁殖力产生了崇拜。例如,古人曾以“树”为姓氏,从中即可以窥见树木图腾的影子,他们希望自己能像树木一样顽强,子孙后代枝繁叶茂。在巴蜀、荆楚、吴越、西南边疆一带,这种树木图腾崇拜更加盛行。云南德昂族创世神话史诗《达古达楞格莱标》中讲到,洪荒时代,世上只有花草树木,突然有一天,天上刮下一百零二片茶树叶,都变成了人,单叶变成了小伙子,双叶变成了姑娘,他们结为夫妇,从此才有了人类。云南独龙族神话《坛嘎朋》中讲到,人是从树丫包中爆出来的。此外,苗族还有“枫叶妈妈"的传说。这些史诗、神话传说、志怪故事的思想底蕴,其实就是对树的生命力的崇拜。
一棵树的生态价值:根据印度加尔各答农业大学德斯教授的实验测算,一棵能存活50年的树,它的生态价值如果以金钱来计算的话,产生氧气的价值约31200美元;吸收有毒气体、防止大气污染的价值约62500美元;增加土壤肥力价值约31200美元;涵养水源价值约37500美元;为鸟类及其他动物提供繁衍场所价值约31250美元;产生蛋白质价值约2500美元。除去花、果实和木材价值忽略不计,总计创值约196000美元。
中国的“树中之最":最高的树是蓝桉,分布在广东、广西、福建、云南一带,它生长迅速,高耸人云,高度可达80米;最咸的树是木盐树,生长在黑龙江和吉林交界的地方,它能产盐,每年春天,树上都凝结出一层雪白的盐霜,人们用刀把它轻轻刮下来,就可当盐食用;最毒的树是箭毒木,生长在云南西双版纳的密林中,它的汁液像白色的乳汁,含剧毒,碰到人畜的伤口后渗人血液就会引起中毒死亡,傣族人常将它涂抹在箭头上制成毒箭打猎,野兽一旦中箭,见血封喉,立即毙命。
写诗护树:爱国名将冯玉祥爱树如命,曾在军中立下护树军令:“马啃一树,杖责二十,补栽十棵。"驻兵北京时,他率领官兵广植树木,被誉为“植树将军"。驻兵徐州时,他还写下一首护林诗喻示军民:“老冯驻徐州,大树绿油油。谁砍我的树,我砍谁的头。”
植树节的来龙去脉:“植树节"是一些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以宣传森林效益和动员群众参加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按时间长短可分为植树日、植树周或植树月,总称植树节。通过这种形式,可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情感,提高人们对森林功用的认识,促进国土绿化,达到爱林护林、扩大森林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近代植树节最早是由美国的内布拉斯加州发起的。19世纪以前,内布拉斯加州是一片光秃秃的荒原,树木稀少,土地干旱,大风一起,黄沙满天,人们深受其苦。1872年,美国著名农学家朱利叶斯·斯特林·莫尔顿提议在内布拉斯加州设立植树节,动员人民有计划地植树造林。经过多年的努力,州内广阔的荒原变成了茂密的森林,植树节也延续了下来。
我国植树造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600年前(春秋时期)的清明节。当时清明节的习俗除了禁火、扫墓外,还有踏青、荡秋千、蹴鞠、打马球、插柳等。清明时期,春雨绵绵,气温升高,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因而自古以来,我国就有清明植树的习惯,有人还把清明节叫作“植树节”。
孙中山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意识到森林的重要意义和倡导植树造林的人。1893年,孙中山先生亲自起草了著名的《上李鸿章书》,提出中国欲强,须“急兴农学,讲究树艺"。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提出了在中国北部和中部大规模进行植树造林的计划,规划农业现代化的远景。1915年,在孙中山的倡议下,当时的北洋政府正式公布了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的规定,自此中国有了植树节。1928年,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国民政府举行了植树仪式。后因清明节对中国南方来说已过植树季节,同时也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1930年,国民政府又决定将孙中山的逝世日3月12日定为植树节。
不过,植树造林、发展林业真正成为国家建设的战略任务,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1956年,毛泽东发出了“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号召,中国开始了“12年绿化运动”,目标是“在12年内,基本上消灭荒地荒山,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以及荒地荒山上,即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规格种起树来,实行绿化。”
植树造林成为中国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则始于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2月,在邓小平提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议,正式通过了将每年的3月12日,即孙中山先生与世长辞之日,定为植树节的决议。这项决议的意义在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植树造林,加快绿化祖国和各项林业建设的步伐,同时也是为了缅怀孙中山先生的丰功伟绩,象征孙中山先生生前未能实现的遗愿将在新中国实现。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绿化祖国作出的第一个重大决议。决议指出,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应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决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人人动手,每年植树,愚公移山,坚持不懈"。1982年的植树节,邓小平同志率先垂范,在北京玉泉山上种下了义务植树运动的第一棵树。
1984年2月,全国绿化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定通过了“中国植树节节徽”。
1984年9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总则中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从而把植树造林纳人了法律范畴。
(本文出自蒋书红《汉字与植物》,暨南大学出版社,2016年,2-11页。)
特别鸣谢
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
敦和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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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编:孟琢 谢琰 董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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