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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殡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对公墓管理费、殡仪服务价格、殡葬市场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禁止生产和销售纸人、纸马、纸房、冥币等丧葬用品。

一律禁止生产和销售冥币等丧葬用品,很容易陷入“一刀切”的指责,不支持者若抛出“移风易俗应循序渐进”的说法,也有一定道理,毕竟,延续了千百年的民间风俗一下子禁掉并不现实。

从社会文明的发展历程来看,立法推动殡葬领域改革、移风易俗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各地规范生产和销售殡葬用品的力度逐渐提升。比如,最早实行立法的北京等一线城市,目前冥票、纸人纸马等祭祀用品都在禁止销售之列;辽宁沈阳、湖南衡阳、内蒙古乌兰察布等地的相关部门都曾组织对销售冥币等用品的专项执法行动;去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出台了“严查运输渠道、严罚销售环节、严控末端焚烧,让冥纸冥币无处可买、无纸可烧”的政策,意在实行源头治理。

从公共伦理上说,是否禁止生产销售冥币也即禁烧纸质殡葬用品,实际上属于公共利益与部分人坚守的风俗之间,谁给谁让路的问题。有些民风民俗比如民间“无事酒”、随份子、婚嫁彩礼等等,治理上之所以应以引导为主,是因为这些民风民俗虽不值得提倡,但并未影响他人的合法利益,并未妨害公共秩序,公权力不宜介入太深。

但焚烧冥纸冥币行为却不只是私事,比如,会污染空气,进而导致他人吸入不良气体损害健康;会影响消防安全,媒体上每年都有因上坟烧纸引发大小火灾的报道;祭祀过后的纸灰到处都是,刮风季节更是漫天飘散……如此祭祀的“成本”实际上都由全体公众在“均摊”和埋单。

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纸人、纸马、纸房、冥币”政策的讨论应该以平衡公共利益为前提,立法机关有必要把“禁冥币”政策的公共价值讲清楚,避免让这一规定陷入“强制移风易俗”“一刀切”的质疑。民俗也要置于公共语境下去定义,抛开公共利益和多数人的诉求谈民俗,不合理,也不科学。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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