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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受访者提供
步入80岁时,汪康夫的身体明显不行了。元旦刚过,他就因为心脏病复发、呼吸困难再次住进了医院,医生一度下达病危通知书,叫几个子女抓紧回家见见老人。
躺在病床上的汪康夫还挂念着自己的案子。56年前,担任小学语文老师的他,因被指控强奸猥亵10余名女学生,被判有期徒刑10年。出狱之后,汪康夫开始了长达40多年的申诉之路。
然而,即便当年的“受害者”们公开否认被强奸,甚至愿意出庭作证,至今,他依然没能讨回自己的清白。
在最高检受理申诉之后,今年1月18日,代理律师王飞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诉材料,并得到受理。
“我期望我在死去以前,能够看到我是清白的”,汪康夫说,只是,他不知道还要等多久,也不知道能等多久。
他总是担心等不起
在得知江西省高院接收了材料后,汪康夫的精神状态明显好了很多,那天晚上,他难得睡了一个好觉。
女儿汪珍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几年来,父亲被心脏病、胃出血等多种疾病困扰,身体越来越差,2021年年底至今,已经住了两次院。身体越差,老人就越是焦虑,他总是担心等不起,担心正义来得太晚。
图/受访者提供
刚刚出院回家,汪康夫又忙着去写材料了。50多年前的经历,他已经写了不下数百遍。
这一次,他在信里写道:“24岁我成了强奸犯,80岁我还在喊冤,法官从来没有以任何证据证明我有罪,而我却用了一辈子来证明我无罪。”
时间回到1966年。24岁的汪康夫,在江西省莲花县琴水小学担任语文老师。然而当年5月,他却被当地社教工作组人员连夜带走,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根据当年的材料,公安起初认定,汪康夫在任教期间,利用教师职权,以找学生“谈话”、帮学生“治病”、教学生“游泳”为名,使用各种流氓手段,先后强奸了少女学生二名,猥亵少女学生十余名。
汪康夫不认罪,他坚称自己没有强奸女学生,并提起了上诉,但很快就被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法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这起案件的审判十分迅速,从汪康夫被捕到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只有短短5个月的时间。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1966年的卷宗里,汪康夫的定罪证据材料只有3份,包括2名教师通过与学生谈话所写的调查汇报,以及琴水小学社教工作组出具的调查报告,除此之外,没有被害人的检举控告或者陈述笔录,也没有其他客观证据。
在当年的《调查汇报》中,教师曹静安和贺恩莲找了多名女学生个别谈话。其中提到,有学生起先不承认与汪康夫发生了关系,经过启发、动员才承认;有些学生经过几次谈话,才谈出来(汪康夫奸污女学生);还有学生检举了汪的事实,但又否认,或感到有为难情绪。
贺恩莲在《调查报告》中还写道:根据同学们检举的事实,以及同学们在谈话中对汪的坏行为感到非常愤恨的情况看来,她“认为汪所犯的罪行是事实”。
然而14年后,在汪康夫持续申诉后,莲花县法院复查此案时,曹、贺两位教师又给出了不同的说法——汪康夫的“罪行”或与其家庭出身有关,而学生的谈话内容也没有实际根据。
1980年,贺恩莲告诉法院,“当时社教工作组听到反映,汪在女同学面前有点情况,”社教工作组安排了他们找女学生谈话。贺恩莲称,她在谈话时带有引导,学生也没有写过检举材料,她认为汪康夫对教学认真负责,在老师当中性格孤僻言语不多,“当时我们认为跟他出身于这个家庭有关,他什么阶级记不清,只听说他父亲是个比较大的伪军官”。
曹静安也表示,她并不清楚女学生是否去医院检查过,而且,女学生的谈话内容可靠性无法确信。“学生不是自然地谈出来,而是问一句答一句,是追问出来的……我不能完全肯定说有也不能说无,只是他平常生活不检点,超过了师生关系。”
不知道自己被害的“被害人”
1975年,33岁的汪康夫在减刑一年后出狱了。9年过去,当年的少女学生已经成年,她们当中,不少人还记得汪康夫被冤,却难以想象,自己的老师因此经受牢狱之灾。
3年后,汪康夫开始申诉,并陆续给当年涉事的女学生写信,询问十多年前的情况。在回信中,不少学生坦白,自己是在学校老师的引导、逼迫下写了检举材料。
汪康夫的学生贺莲玉在信中说,他们原以为老师根本没坐牢,只是在拘留一段时间后调动工作。“当时你突然被捕后,学校曹静安等几个老师找我们班女同学谈话。要我们写检举你的材料。我们不承认你有这种事情,但不清楚这些材料又是怎么来的……”
“这是实在的冤枉”,女学生尹福珍回复汪康夫称,强奸的事确实冤枉,重审时,她可以到法院作证。
学生洪仔妹也回忆:“他们问我与你有关系没有,我说没有,他们就说我不说实话。他们说你坦白了,说我有病那天睡在你床上……法院的通知写完后还说我没讲好,我说没有就是没有,不能乱说,他们说不讲算了捏个手印,我当时胆小害怕又不认识他们写的字。”
毫无意外,这些学生纷纷否认了自己是受害者。直到近些年来,面对舆论追问,不少人也站在镜头前公开为汪康夫澄清。有报道提到,当年的“受害”女学生,除一人去世,一人未联系到外,其余10人均否认了被强奸或猥亵。
在多次申诉后,汪康夫得到了法院的回应。1980年,莲花县人民法院启动复查,但最终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申诉。1986年,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复查此案,再次驳回申诉,法院在答复中写明:“现有被害人虽否认原检举,这是经过你的串通所为,故不能作为证据。你的串供活动是非法的,通过非法手段取来的‘证据’是无效的。”
希望再次破灭了,汪康夫无奈继续申诉。由于莲花县已由吉安市划至萍乡市管辖,1999年,江西省高院将该案转至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二年,萍乡中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申诉。
在接下来的数年时间里,汪康夫继续向萍乡中院、吉安中院、江西省高院、检察院、人大、政法委等各部门写信申诉,但案件始终没有进展。“现在我是强奸犯,却没有强奸对象,我服完刑,被害人还不知道自己被害”,汪康夫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
2004年,萍乡中院以“本院不是终审法院,无该案管辖权”,将汪康夫的申诉材料移送吉安中院,而吉安中院则表示,1987年已经给出答复,请向省高院申诉。在江西省高院没有回复后,汪康夫又给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写信,而信件再次被转至萍乡市中院。
此后十多年,汪康夫苦苦追寻始终无果,直到2016年,江西当地媒体报道了该案。除了当年的“被害者”纷纷否认被害,当年提供检举材料的曹静安,也在回应记者时表示,“没有强奸这回事”,“她们(学生)没有说(被汪老师强奸)”。
2020年5月,江西省检察院受理汪康夫的申诉,但两个月后,检察院以负责保管案卷的法官住院,调不到案卷为由中止审查。
2021年4月26日,江西省检察院再次以“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处理适当,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为由,结束了此案的审查。
几番周折后,案件又回到原点,此时的汪康夫已年近八旬。“无据捕人,非法取证,起诉毫无事实,定罪没有证据,二审徒有形式,复查知错不纠。这是事实,案卷中都有材料证实,何以不能成立?”他仍旧不甘心。
对于汪康夫的执着,女儿汪珍珍早已习以为常。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父亲珍视自己的清白和名誉,为伸冤甚至改变了一家人的命运。在她的记忆里,父亲总是在写信,以至于熟稔卷宗中的全部细节。
“40多年了,写了不止四五百封,只要是他能想到的地方,他都会写,但寄出去的信总是石沉大海。他甚至觉得没有(被)受理,可能是哪里没写清楚”,汪珍珍说,到现在,写信成了他的习惯。
“不想让他带着遗憾离开”
在坚持了55年后,汪康夫终于再次看到了曙光。
2021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12309给汪康夫发来短信称,关于刑事申诉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
这一消息再次引起关注。为了回应网友关切,汪珍珍为父亲开了微博账号,将父亲的信件发了上去。
“十年冤狱,罪不在我。我的人生就这么毁灭了,一辈子就这么毁灭了”,看到年近八旬的汪康夫还在为自己的“强奸案”奔走,一些网友受到触动,整理了内容,以帮助这位老人。一位网友说,汪老师病危,此生最大愿望就是清白,希望这些信件能引起官方的重视。
得知汪康夫的遭遇后,张玉环案件的代理律师王飞免费代理了此案。2022年1月18日,王飞决定再次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材料。王飞说,此举也是考虑到汪康夫的健康状况不佳,他们希望通过同时向最高检和江西高院申诉两种途径,推进案件的进展。
“希望趁老人还在世时,尽快查清他的案件。”在王飞看来,这起案件的案情本不复杂,证据也很完整,只是案发时期特殊,且时间久远,但好在知情人大都还在,因此,还原案件事实并非难事。
王飞还提到,近几年来,江西省高院一直在努力推动冤假错案的平反,如2018年平反李锦莲案,2020年平反张玉环案,因此,他对汪康夫案还是充满期待。
“(父亲)他的身体越来越差了,我们也希望案子能得到尽快办理,不想让他带着遗憾离开”,汪珍珍说,他们一家人也做好了准备,即便这次被驳回,子女们还是会继续申诉,“因为爸爸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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