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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世纪1998年5月24日上午,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东江村的一个农民上山挖土时,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女尸。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杨子英队长,接到报警后,立即率领二十多名刑警和刑事技术人员抵达凶案现场。
经过初步的现场勘察,杨队长得知了死者的大致情况,死者身高1米55,30岁左右,长发及腰,身穿一件红色圆领半袖衬衫。死者的脸部被一块大石头压得面目全非,无法从面部辨认身份,脚上只有袜子,却找不到鞋子。
根据现场勘察,警察可以推测:
死者可能遭受了强奸
。
另外,据法医尸检报告显示:死者死亡时间大约有五天;死因是被石头击中头部,引起颅脑损伤死亡;另外,在女尸身上,还发现了左手掌上有一组用红油圆珠笔写下的
7位阿拉伯数字。
正是这组阿拉伯数字,成了查明死者身份和破案缉凶的关键线索。谁知道,真相竟然迟到了6年。
得到尸检报告后,警方立即开会,判断:此案应该是一个凶手。死者与凶手之间可能存在“奸情”关系,当然也不排除“强奸”杀人的可能性。
按照以往案件逻辑推理:凶手应当是想要摆脱死者的纠缠或金钱方面的要挟,想将死者置于死地。能选在远离人烟、残垣断壁的采石场工棚墙边行凶,证明凶手应当是熟悉周围环境的当地人。
但死者究竟是什么人,是当地妇女吗?还是逗留本地酒楼等场所的“风尘”女郎?
死者尸身面目全非,严重影响了破案的进度。
刑警大队第三中队长李昌贵率领第三中队的全体侦查员,从区公安分局抽调了部分民警组成了专案组,决定先查明死者身份。
但过了两天,那些深入周围村落寻找女尸身份的侦查人员都无功而返。
案件顿时陷入了困局。这时,负责追查7位阿拉伯数字的两位刑警袁纯光和李书华,却传来了新的消息:
死者左手掌上的7位阿拉伯数字,高度贴近当地高老板的住宅电话号码。
高老板是当地有名的小富豪,他在本区工农村北山上承包了一座土窑。
按照警方之前的推断,高老板极具作案的嫌疑性。
首先高老板是当地人,熟悉青龙山环境,知道那里人烟稀少;其二,富有的高老板符合因钱财被勒索而痛下杀手的推论:甚至有可能是死者想要更多名分,高老板不愿意抛弃糟糠之妻,死者便威胁要把此事告诉高老板的妻子。高老板迫于无奈,设下圈套,将死者骗至青龙山后杀掉。
但推论始终是推论,警方破案讲究的是证据。
另外,当地并没有流传过有关高老板的绯闻,此人虽然富有,却洁身自好,但也不排除他三个弟弟染指女色,利用高老板的电话与死者保持联系,依旧有甩包袱杀人作案的嫌疑。
专案组人员希望能从高氏兄弟身上打开突破口,可惜下了很大功夫却没有任何收获。市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茂荣决定面对面,直接去找高老板,解开女尸掌上的数字之谜。
5月27日,双方在专案组会面。简单寒暄之后,刘副队长便切入正题,询问高老板家是否安装了电话。高老板坦然回答:
是有电话,刚装了两个月。
刘副队长询问起高老板的电话号码,情急之下,高老板脱口而出的数字与女尸掌中的数字完全相同。
青龙山
袁纯光低头思索了一下:才安装两个月电话,一般来说,只有关系亲密的家人和有商业往来的人,才会知道高老板的电话号码。
袁纯光又联想到高老板手下的土窑,下面肯定招了很多工人,便试探地问:高老板是做大生意的,不知道去你那儿打工的,是不是全都是男的,有没有女性?这些人知不知道你家的电话号码呢?
高老板回忆了一下说:什么大生意?就是做点小买卖,那些打工人大部分都是外地的。窑上打工可是个苦力活,女的做不来。为了方便做饭,我只招了一位本地的老太太。
袁纯光不信,接着问:就没有其他女性来你这儿打工吗?
高老板否认了:那倒不是,不久前,还有一个亲戚也来我这儿打过工。
刘副队长意识到这可能就是案件的突破点,连忙追问道:你亲戚叫什么名字?
高老板不假思索地回答:郝英,大概三十多岁吧。
刘副队长又接着问:她是怎么会来你这里打工的呢?
高老板想了想说:去年吧,那个本地的老太太在为自己儿子筹办婚礼。我这不就缺人手了吗?那个时候,郝英就来了,接替了那个老太太,在我这儿打了几天零工。
“你能简单讲讲郝英的模样吗?”
“这我哪能记得清楚?我要仔细看人家,我老婆还不打死我呀!大概也就1米6高吧。不过她那个头发倒是挺长的,一直到腰部。”
刘副队长又接着追问:她现在还在你的窑上打工吗?
高老板摇了摇头:不在。
大概十天前吧,她到窑地找我,说想回娘家看看,托我问问,她的妈妈答不答应。我倒是也问了,不过她母亲拒绝了她的要求。
后来,她又来了一次,我只能把妈妈的话重复了一遍。她看起来好像很沮丧,沉默了一会儿后,又突然问起距离她母亲住处不远的一家小卖部的电话号码,这我哪记得清楚呀。
她抬头就看见我写在窑地办公室墙上的电话号码,就问这是不是我家的电话号码?见我点头之后,她就拿起我桌上的圆珠笔,写在了左手上。
说来也奇怪,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听到她的消息了。警察同志,你们要是找到了她,记得跟她说一声:她的工钱我还没结完呢。
“她母亲为什么不让她回家?”
说到这儿,高老板叹口气:她也是个命苦的人,她丈夫经常家暴她。后来,她跑了出去和一个叫曾庆胜的男人住了一起。
她母亲认为她还没有和丈夫离婚,就跑去和另一个男人同居,败坏家风,不准她再回去了。“你办公室圆珠笔是红色还是蓝色?”高老板肯定地回答:是红色的。至此,女尸掌心数字之谜和身份之谜已经解开了。
虽然,高老板的描述略微有些偏差,但大致上都与青龙山发现的那具腐烂女尸的特征相吻合,死者正是郝英。
高老板的嫌疑被排除了。专案组人员立即将目标,对准了高老板口中那个曾与死者同居过的男人——曾庆胜。
曾庆胜也是本地人。调查显示,郝英也的确与曾庆胜曾经同居过,但早在几日前郝英就已离开曾家不知去向。另外,根据村民们的反映,也许能推断曾庆胜和郝英这对假夫妻之间,可能存在鲜为人知的矛盾。
有村民反映:郝英离开曾家之后,曾庆胜没有什么反应,只有他的弟弟在他母亲三番五次催促下,才去过“英风寨”打探郝英的下落,可是没结果。
还有村民反映,郝英失踪前似乎曾经和曾庆胜吵了一架。曾庆胜还曾经放言,是自己打跑了郝英。
最重要的是,小卖店女主人回忆:5月18日凌晨,郝英曾经在小卖店里购买了三盒香烟、一斤猪肉和两元的豆角,说要去石场给曾庆胜送烟。后来,又回来说自己马上要去“英风寨”看望自己的姑妈。从那以后,郝英就不见了踪影。
。难道真是曾庆胜和郝英之间产生了什么矛盾,郝英为了面子才说自己是去看望姑妈,以此来掩盖自己是被曾庆胜打跑的真相?
郝英失踪后曾庆胜那冷漠至极的表现,以及放言打跑郝英的说法,更是让专案组人员心生疑窦。理所当然,曾庆胜就成了专案组人员重点排查的对象。
但刘老五(曾庆胜所在石场的老板)的证词却排除了曾庆胜的作案嫌疑,因为他不具备作案时间。
刘老五说:自己的石场每天固定要放两次炮,而身为凿岩工和爆破员的曾庆胜需要完成弄炮眼、领取爆破物、埋设炸药、点炮等等诸多事宜,每晚8点多才能下班,上班期间也根本不可能脱离工地。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5月1日-5月24日期间,曾庆胜并没有旷工记录。
石场的另一位工人杨某,还证实了小卖店女主人的说法,5月18日早上,郝英的确带着香烟来到过石场。但碰巧曾庆胜下山去买汽油了,两人并没有碰上面。香烟还是自己转交给曾庆胜的。
另外,石场与青龙山之间有3km的路程,来回便是6km。曾庆胜在没有请假、旷工的情况下,并没有充分的时间作案。在审讯中,曾庆胜解释了自己没找郝英的缘由,以及将郝英打跑的说法。
就在专案组人员以为线索又一次中断时,曾庆胜却说出了一个新线索:郝英离开家的那天晚上,女儿曾芹说下午家里曾经来过一个男人,当时郝英还让她管这个男人叫“姨夫”。
5月28日,袁纯光和李书华去曾家找曾芹,了解了当天有人找郝英的全部过程。
曾芹当时并没有听见二人的谈话内容,但非常肯定是这个“姨夫”是当地人,还准确说出了他的穿着:中等身材,黑肤色,穿蓝色上衣,上衣的纽扣还少了一枚。
袁纯光和李书华问:郝英离开你家那天穿了什么衣服?曾芹边回忆边说:好像是红色圆领的一件衬衫,粉红色的一条裙子,穿了一双皮鞋,左手还戴了一条珍珠项链,骑了一辆自行车,那自行车颜色很好看,是紫色的。
得到准确的信息后,专案组人员立即前往英风寨拜访郝英的姑妈,却得知了一个震惊的消息:郝英的姑妈并没有生病,也从未托人捎信儿让郝英来看自己。
那这个“姨夫”究竟是谁?他为什么要编造郝英姑妈生病的消息“骗”郝英?郝英的消失是否与他有关?
刚刚查明青龙山女尸身份及死者被害时间,案件却又进入另一个难题——这个神秘的“姨夫”究竟是谁?
专案组先后排查了郝英的丈夫,以及十多名被郝英称为姐夫或妹夫的男人,可惜都不是犯罪嫌疑人。
6月12日,袁纯光和李书华在排查中发现了一个非常符合标准的人,他叫王莉仁,是郝英同姓同宗姐妹郝莲的丈夫。两人机缘巧合之下相识,经常打情骂俏。
这王莉仁可不是什么好东西,长得丑,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与本村及附近村寨十余名妇女有染,还有不良之癖好,极其下流。
袁纯光和李书华立刻盯紧了这个可疑人物,随后将王莉仁的照片混杂在一堆照片中,让曾芹来辨认,曾芹一眼就认出王莉仁就是那个“姨夫”。
6月18日,杨大队长也认为王莉仁构成重大嫌疑,要求继续监控王莉仁,若是能找到郝英的自行车以及王莉仁那件缺了一枚纽扣的衣服,就更能稳操胜券。
令袁纯光和李书华没想到的是在调查过程中,居然意外发现了王莉仁两条不为人知的丑闻:
1995年,王莉仁在打工期间,居然想强奸当地一位矿工的老婆,被发现后只能花钱私了;后来他到吉林省打工时认了一个义女,对其百般下手,被其父发现告到了派出所,因证据不足逃过一劫。
没过几天,袁纯光和李书华又查出了王莉仁企图强奸一位女服务员未遂的隐案(要不是女服务员急中生智,只怕也难逃王莉仁的魔爪)。
6月25日,刚刚从技术科科长升为刑警大队第一副大队长的张恩惠,在了解了青龙山女尸案件进展情况后,突然想起自己亲历过的几件陈年旧案。
第一个案件,1992年9月9日,当地一名年轻妇女小青被人强奸杀死在百寨镇变电所北墙之外。
第二个案件,1993年8月18日,百寨管理区一个骑自行车卖冰棍的小女孩小霞,被人勒死在后百村一片玉米地中。
第三个案件,1994年6月18日下午,百寨管理区骑自行车卖冰棍的小艳失踪。三天后,小艳的尸体在石洞中被发现。少女的胸部被一块大石头紧紧压住。凶手不仅强奸了少女,还做出了极其残忍的行为。
杨大队长、王副局长、张恩惠副大队长将种种信息串联起来,怀疑王莉仁不仅是一起案件的凶手,有可能是这些连环强奸杀人案的凶手。
线索一条条对应着。王莉仁和小艳的丈夫当年在某石场打工,而小艳恰恰就是在那个石场卖完冰棍下山途中,被强奸杀害。
小艳胸部压着石头,郝英脸上也压着一块石头,小霞被害的那块玉米地离王莉仁家仅百余米距离。王莉仁还曾连续多年,在郝英被害现场的西侧果园中打过短工,熟悉当地情况。
最重要一点,袁纯光和李书华调查到王莉仁的确有曾芹口中那件的衣服,纽扣特征也完全符合。
7月10日晚,杨子英听完专家组汇报后,发出了收网擒凶的指令。当晚9时许,专案组人员成功将王莉仁捉拿归案,还在他家仓库中搜出了一辆紫色的自行车。经过曾芹辨认,那就是郝英的自行车。
王莉仁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只能交代了自己杀害郝英的犯罪过程。
1997年12月,两人就勾搭成奸。时间大约过了小半年,在5月17日,以“姑妈病重”为由,二人出门到青龙山幽会。郝英开始索要钱财,还想把二人奸情告诉郝莲,以此要挟王莉仁。
王莉仁只好先假意答应,趁其不备,端起块大石头猛击郝英后脑。随后将人拖至采石场断墙处,伪造了强奸杀人现场,收拾完痕迹,骑着郝英的自行车匆匆逃回家中。
随后,专家组趁热打铁,追问陈年旧案。
王莉仁承认自己杀害了小艳、小霞。专家组换了一种询问方式,居然得出了一个新的犯罪事实,一个就连专家组也没有调查出来的案件。
1996年11月13日,这一天王莉仁与孟某(女)联手用耗子药毒死了陈某,还伪造了陈某在醉酒状态下服毒自杀的假象,虽然现场漏洞百出,但并未引起村干部和陈某亲属的疑惑。
一口棺材,冤死的陈某匆匆下葬。两个杀人凶手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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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此事后,专家组立刻派人捉拿孟某。被抓捕归案的孟某,也如数供认了他们二人联手杀人的经过。
经过四十多天的艰苦奋战,警方终于抓住了这些强奸杀人案的凶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从第一起案件1992年算起,发生的多起连环杀人案,到1998年破获案件,真相迟到了6年。
即便王莉仁再诡计多端、阴险狡诈,也终将难逃警方的法眼,难逃法律的制裁。王莉仁这个身负四条人命的“恶魔”,最终难逃法网。
感谢辽宁警方夜以继日不眠不休地追查,终于还受害者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公平,还被害者家属一个安心。
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妄想触碰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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