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淘宝直播营销工作,淘宝卖家直播如何做?做好电商直播推广的方法 一篇读懂
服饰
服装男装女装童装男鞋女鞋童鞋箱包鞋店食物
水果饭店小吃快餐火锅蛋糕甜品奶茶咖啡西餐日本料理韩国料理海鲜烧烤/烤肉酒业 便利店酒吧美发化妆品玩具珠宝饰品文具教育培训五金其它
宾馆汽车服务汽车租赁维修保养温泉足疗按摩花店摄影山庄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编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0421017 周村区王村镇双沟村北坝水库的水质被污染成绿色,与邹平市临池搭界处私人化工厂将污水及化工废弃物排放至双沟村北坝水库,污染严重影响水质,塘坝内大量鱼类已死亡,且该厂将建筑垃圾倾倒双沟村塘坝内,要求查处。周村区2.涉水污染 经周村区王村镇与邹平市临池镇联合到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地点位于邹平市临池镇境内,沿岸有倾倒的建材垃圾,水坝西侧(上游)沟内有邹平市入周村区境的生活污水,导致水坝水体富营养化变为绿色,岸边有死鱼情况。该区域原有一家名为山东遐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化工厂,现转型为建材厂,生产水泥免烧砖。周村区王村镇党委、政府已于4月21日正式函告邹平市临池镇党委、政府,建议其依法处理。4月22日邹平市临池镇已复函,现已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属实 继续协调邹平市临池镇进行后续调查处理工作,对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工业废弃物进行逐项治理,妥善处理好相关后续事宜。建议不予问责A20421038 高青县高城镇镇政府附近有20余家非法加油站均设立在停车场内,(为方便调查来电人提供一处地点为镇政府对过李伟民停车场),镇政府党委书记高某参与其中股份存在包庇情况,现有较多大型货车运输散装油出入造成扬尘严重,破坏周围环境卫生,且油罐管道直接埋入停车场地下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查处。高青县1.大气污染 经现场核查,高城镇从事货运物流大型货车较多,为方便停放,辖区内形成了29处临时停车场。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29处停车场逐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蔡某合停车场发现3台加油机,已长时间不用,处于闲置状态,未发现储油罐;常某平停车场发现废旧加油机1台,设备主要零部件缺失,已无法使用;宗某武停车场发现掩埋的空储油罐1个,油罐未曾使用,未发现加油设备;其他26处停车场均未发现加油设备。现场检查中发现停车场路面大多采用铺设碎石子硬化,大型车辆出入易产生扬尘。属实 1.对蔡某合处发现的3台移动加油设备作出暂扣处理,临时存放到高城镇政府;常某平停车场发现的废旧加油机当场销毁并处理;宗某武停车场空储油罐立即取缔,当场将空油罐挖出并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A30421039 反映两个问题:1、临淄区皇城镇石槽村北侧利兴物流院子内南侧存放汽车罐、卧罐等,用来经营存储柴油、化工油、煤焦油,有化工异味且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查处。2、桓台县果里镇西傅村村碑往西走300米左右路南第二个蓝色铁皮门内是肉食加工厂,洗肉时产生的废水仅小部分按环保要求正常处理,其他的未按照环保要求自行处理,要求查处。 临淄区、
桓台县
1.大气污染 问题1.经现场核查,反映的院子实为山东利兴物流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皇城镇石槽村村碑东50米路南,该公司为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院内地面全部硬化,有4辆箱式货车停放,未发现有汽车罐、卧罐等储存设施,用来经营存储柴油、化工油、煤焦油的情况,未发现加油车辆及加油设施,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现场无异味。
属实 问题1:责令临淄区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规范物流企业现场管理。
建议不予问责A4421048 对0410014公示情况有异议:淄川区洪山镇国土部门上报是村集体用地,但没有证据证明是合法集体用地,涉嫌欺骗督察组;车宋村3333平方米数据不准,实际大于3333平方米。
对0409015回复不满意:淄川区国土部门答复殡仪服务站正在补办手续,根据国家规定占用国家耕地无法补办手续,必须恢复土地原貌,不能未批先建;旗杆山修建庄园别墅、非法建设墓地的问题目前依然大肆兴建,未见拆除,认为洪山镇国土部门应付督察组。
淄川区6.生态 1.经查,该地块为车宋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面积为3373平方米,超出的40平方米因初始调查测量为人工测量,存在误差,误差在3%允许值以下。前期淄博红孩儿服装有限公司土地属于存量建设用地违法,反映属实。
2.车某心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殡仪服务站的违法行为,正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处理中,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具备补办手续的条件。旗杆山修建的是淄博淄川圣恩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房及其配套设施,为未利用地,未办理土地手续,已立案调查。旗杆山公墓是保障省重点工程—临临高速建设迁建墓地而建设并已使用的的公益性墓地,面积约20亩,该地块土地现状地类为未利用地,符合规定。
属实 1.对淄川圣恩合作社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处置到位。
2.对车海心殡仪服务部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处置到位,限期拆除非法占用耕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3.对红孩儿婴幼儿服饰违法依法处置到位。
4.车宋村村民宋保训宅基地已纳入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系统,由洪山镇按照程序逐步办理手续。
建议不予问责A50421072 淄川区下黄村王家奎将化工废物3000余吨非法埋入水泥厂地下,污染饮用水及地下水源,村民健康受到严重侵害。淄川区3.固废污染 原淄川区下黄村助剂厂于1999年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填埋于厂区南侧填埋池内,上部加盖车间,情况属实。经对铬渣鉴定,结果确定为HW21含铬废物类危险废物。由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将铬渣转移清理完毕,共清理4156.04吨。
属实 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各产废企业按要求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对区域的巡查力度,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出现。建议不予问责A来信60421073 太河镇南阳村在太河水库边建有大量违法别墅,该水库为淄博一级饮用水水源地,没有手续,要求拆除。淄川区9.其他 经查,太河镇南阳村位于太河水库一级水源地东南岸,全村共有二层楼房10栋,分别于2002年至2007年之间由本村村民在个人原宅基地翻建而成,用于居住,现状地类为村庄建设用地。因历史原因,我国没有手续的宅基地普遍存在,截至目前,全区大部分农村居民宅基地未办理土地手续,反映无手续问题属实。 属实 1.加强对太河水库水源地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违法建房问题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A来信70421082 张店区宝沣路东四路136号南邻有个院,淄博宏图印务有限公司在此院内,有环保手续,现还有 三个印刷厂在此院内生产,共同借用淄博宏图印务有限公司环保手续,无组织排放。门口有摄像头,有检查立刻锁门,有人通风报信,建议暗查。张店区9.其他 公司法人方某某,租赁该院内车间2处、办公室1间、另有2间仓库由其他租赁者刘朋租赁用于存放二手机器。
淄博宏图印务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印刷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印刷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单位自行检测排放达标,现场检查时处于停机状态。公司设备数量与环评审批文件中设备基本一致,但新增一台单色印刷机。经查阅资料,该单色印刷机为2021年3月2日新上,根据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39条,属豁免管理类,即不需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属实 责令张店区进一步加大对淄博宏图印务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力度,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意见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并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建议不予问责A来信80422039 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新华街工人新村8号楼东侧有一个垃圾周转站,距离居民楼位置较近,夏天蚊虫肆意,腐臭味刺鼻,要求核实处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该件所涉垃圾周转站在2018年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已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改为密闭式一体压缩,同时加装了除臭、降尘、喷淋系统。目前该中转站只负责收集周边保洁员扫保垃圾,管理人员定期喷洒消杀、除臭、灭蝇药物,管理措施基本到位。属实 责令张店区进一步加强该中转站的日常监管,加大消杀、除臭、灭蝇频次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站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并加强对此垃圾中转站的巡查与监管。建议不予问责90422044 淄川区太和镇南阳村西北侧太河水库两侧违建了大量别墅,乱扔垃圾,排水污染了水资源,要求加强管理。淄川区2.涉水污染 经查,太河镇南阳村位于太河水库一级水源地东南岸,全村共有二层楼房10栋,分别于2002年至2007年之间由本村村民在个人原宅基地翻建而成,用于居住,现状地类为村庄建设用地。以上10户建设有化粪池,对生活废水进行有效收集。
属实 一是加强对太河水库水源地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违法建房问题发生;二是强化村民卫生意识宣传,督促特丽洁环卫公司及时打扫清运垃圾,防止乱扔垃圾问题发生;三是定期巡查,进一步调查处理,若发现违反农村宅基地相关规定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A100422086 1、刘某在淄博市旅游区玉黛湖北面租赁山东铝厂废旧厂址,收集疑似危废,露天存放,数量巨大,无经营资质,也不符合工业固废的管理规定,要求严查;2、刘某海在玉黛湖北山租赁开发区彭官的土地,大概十亩用来存放工业固废脱硫石膏以及从广饶金领集团环氧氯丙烷厂拉出的废料含氧化钙进行加工作假,冒充石灰粉出售,违反了工业固废管理及处置规定;3、刘某农,在淄博市旅游区动物园北面约10亩地的矿坑内掩埋工业废水及固废,要求查处;4、梁之昌,在北焦宋村承包荒山果园在园内养羊,实际非法搞燃料油存储,在园内外地下填埋着火车用的油罐40余个,容量2000吨,在山铝四通公司废旧厂房内也有,要求严查。(附信件)张店区3.固废污染 1.经询问及现场了解,2021年1月份张某涛从淄博热电厂运输粉煤灰约2000吨左右堆放于该院落,现场简单用抑尘网篷盖,大部分露天堆放。
2.经调查,刘某海所经营企业名称为张店之香建材经营部,经营场所为张店区湖田街道办湖光路21号,租赁军屯村闲置院落,院落土地分别归属张店区和高新区。该院内存放了大量白色粉末物料,白色物料来源于山铝,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钙和氧化钙。目前高新区正在督导责任人对该院落中的白色物料清运。
3.经询问王某及现场了解,其对该矿坑进行平整,拟用于停车场使用,主要填埋物为建筑垃圾,目前除西侧一小部分外矿坑已基本填平。
属实 1.由张店区责令当事人依法规范处置粉煤灰,针对其违法堆放工业固废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责令高新区督导责任人5月10日前对其进行清运,清运前对物料有效苫盖,清运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护措施,杜绝沿途撒漏。同时加大对该闲置院落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由张店区责令当事人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填埋处进行场地调查,在调查结果未出来前停止场地平整。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对北焦宋村村委书记梁之友进行约谈A来信110423022 对于0412021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我们省督察回复结果欺骗老百姓,认为只是把垃圾填平,覆土覆盖。博山区2.涉水污染 经查,博山区已聘请专家对该区域进行现场勘查,正在制定处置方案。待处置方案论证后对该处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对清理后区域进行平整覆绿。属实 1.责成博山区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处置方案制定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建议不予问责A120423094 对0417053处理结果不满意,违建停车场只是将牌子摘下、大门关上,耕地垫的石渣高达1.5米,近30亩,只是将表层石头清理,要求责任到位、担当到位、整改到位,彻底恢复原耕地面貌,拆除违法建筑,确保村民耕作不受影响;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追责;村民朱恪富责任田被村霸朱某亮打击报复,停水停电,十几年不能灌溉,土地沙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经开区6.生态 经查,该问题为2017年由西河村朱某开始建设停车场,占地面积约计25亩(林地23亩,设施用地2亩),现场碎石铺地,有240平方米的建筑物(2018年建设)。现傅家镇政府正在按制定的方案整改中,下一步恢复林木种植。属实 责成经开区按计划完成整改。建议不予问责来信A130424001 高青县花沟镇榆林村,镇政府东侧3公里有一养鸡场,蚊蝇泛滥,异味刺鼻,村民生活卫生条件差,要求治理。高青县1.大气污染 经现场核实,该养鸡场目前有两个棚舍,蛋鸡存栏9000只,已养殖10年以上。现场核实时,养鸡场粪便已清理干净,但场内有异味和少许蚊蝇。属实 责令高青县对养殖户进行规范管理,要求每天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喷洒蚊蝇药物减少蚊蝇影响,粪污及时清理,并签定规范养殖承诺书,确保规范养殖。定期对养殖户开展异味除臭督导和卫生清理督导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议不予问责140424002 博山区源泉镇西高村西山,以修建护林路为由,私挖乱采卖石头获利,破坏生态,大风天扬尘严重,且无任何保护措施,要求整治。博山区6.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与受理编号0414028反映问题相同。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博山区源泉镇西高村防火路建设项目。西高村西山(即花果山)周边约有500亩生态公益林,该防火路建设对该区域护林防火具有一定意义。为此,源泉镇西高村于2020年3月20日申请修建防火路一条。2020年5月11日,经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博行审发〔2020〕29号)批复同意。2020年10月19日,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西高村防火路建设场地有越界采石现象,先后三次对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工进行整改。2021年4月5日,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再次责令立即停止修建防火路,所涉及石头现场封存。违法当事人已停止违法行为,现场正在进行整改恢复。属实 1.目前已委托第三方评估违法采石方量,待评估结束后,按其结果并依照《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立案查处其违法越界采石行为。
2.责令当事人对越界开采的山体及林地进行修复治理。目前,越界开采现场正在修复治理中。
建议不予问责150424003 文昌湖区胶王路,驾考中心西侧4公里处冶头村,在村北1公里学校东侧小北河北岸山沟上堆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化工垃圾,下雨时山洪冲刷的垃圾水流进文昌湖区,污染居民水源,要求治理。文昌湖区2.涉水污染 群众反映的小北河为朱家小河,上游为碾子山水库,河水经该河道进入白尼河最后汇入萌山水库。经调查核实,河道两侧确实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未发现化工垃圾。经对河水采样检测,COD:14mg/L、氨氮1.63mg/L,其中氨氮仅达到地表V类水水质标准,根据水质功能区划要求,该处水质应达到地表III类水水质标准。
属实 1. 全面排查整治。立即对该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同时,举一反三,对河道全线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防止生活垃圾对河水造成污染,加强治理监管,尽快恢复到地表III类水水质。
建议不予问责160424004 临淄区金山镇南仇南村,村小区1号楼南侧有3、4家化工厂离居民楼不足100米,现化工厂欲扩建,已完成地基建设,扩建完成后离居民楼会在50米之内,工厂常年异味刺鼻且离楼区太近,工厂在前几年发生过爆炸起火事故,居民窗户被震碎,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生活,此问题投诉至12345未果,要求协调处理。临淄区1.大气污染 南仇南生活区南侧共有淄博德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淄博祥东化工有限公司、淄博胜赢化工有限公司(西厂区)3家化工企业,其中,淄博德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建设甲类仓库一座,建筑面积280平方米,已取得立项和环评手续。经现场测量,3家企业离居民楼不足100 米。关于扩建完成后离居民楼不足50米的问题,经查阅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其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2019年2月26日,淄博德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院内一试验装置反应釜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已拆除该试验装置。淄博祥东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停产。淄博德弘化工有限公司、淄博胜赢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气收集后进入RCO处理设施,根据两家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检测报告,均达标排放。2021年4月25日委托第三方对RCO设施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检测,符合相关标准限值。
属实 1.责令临淄区加强企业监管,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建议不予问责B
编辑:张剑
本文来自【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