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被说虚会有什么反应,男人会生闷气算情绪不稳定吗男的说自己虚什么意思

访客

黄帝,老子,佛祖,孔子等,都是古代的智者,他们给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有一类问题,他们的观点惊人一致,所谓“英雄所见略同”。到底是什么主张呢?

我们先看《黄帝内经》:……生而勿杀,予而勿夺,赏而勿罚,此春气之应,养生之道也。

大意是不要滥行杀伐,多施与,少敛夺,多奖励,少惩罚,这是适应春季的时令,保养生发之气的方法。养生之道是不要残害别的生命,多爱护自然,和谐共处,以命养命,不可取呀。

西汉学者伏生整理《尚书·大禹谟》:“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

宁可偏宽不依常法,也不能错杀无辜,上天都有爱惜生灵,不事杀戮的品德。

再看那位骑青牛,紫气东来,祥瑞的老子怎么说。

《老子》: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缤纷的色彩,使人眼花缭乱;嘈杂的音调,使人听觉失灵;丰盛的食物,使人舌不知味;纵情狩猎,使人心情放荡发狂;稀有的物品,使人行为不轨。因此,圣人但求吃饱肚子而不追逐声色之娱,所以摒弃物欲的诱惑而保持安定知足的生活方式。可以看出老子是不赞成随便打猎杀生的。

再来看北宋末年,李昌龄著《太上感应篇》: 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春月燎猎,对北恶骂,无故杀龟打蛇...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责,乃殃及子孙。

射杀飞禽赶捉走兽,掘挖蛰虫吓惊栖鸟,毁损洞穴鸟巢,使虫鸟走兽无法居住,伤害怀孕的动物,弄破它们的蛋,溺婴打胎。春季烧山林猎捕走兽,无缘无故,杀伤龟蛇。昆虫草木,尚且不能伤害……就以上所列之罪,司命之神按罪之大小,重罪夺其死,如果抵不过罪恶,就由子孙承当灾祸之报。难怪《易经》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真的是可以惠济子孙啊。

佛祖的大家几乎耳熟能详,几乎都知道他主张慈悲为怀,不杀生是基本第一戒。

《地藏经》:杀生者,宿殃短命报。烧山林木者,狂迷取死报。

什么圣人都是这样的观点呢?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自爱身命不应杀生。自己爱惜生命,为什么要滥杀无辜呢

从以上文字中有禁止“春月燎猎”和“烧山林木”等内容还可以看出,他们不但是动物保护主义者,也是最早的环保主义者。烧山林,等于毁灭动物家园,无数众生毁于一旦,而且容易引发更大火灾,伤及无辜。

破坏自然,伤害无辜,增长嗔怒之心,使生存环境恶化,引来自然报复,自己做恶梦,短命多病……《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人于世间,喜杀生无慈之心,从是得五恶。何等五?一者,寿命短。二者,多惊怖。三者,多仇怨。四者,地狱中毒痛考治,烧炙烝煮……五者,从狱中来,出生为人,常当短命,或胎伤而死、或堕地而死、……身体不完,跛蹇秃伛,或盲聋、瘖痖、鼽鼻塞壅,或无手足,孔窍不通,皆由故世宿命屠杀、射猎、罗网、捕鱼,残杀蚊虻、龟鳖、蚤虱所致。如是分明,慎莫犯杀!”

看看,杀生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短命多病,恐惧心慌,噩梦惊醒,仇恨纠结,死后不得安宁,而且即使投胎为人,也会身体残疾,受尽苦恼。

从现代生物链来说,也不能随意杀戮,乱砍乱伐。频危动物越来越多,有些动物绝种,动物多样化受到破坏,想想就觉得可怕,如果有一天,地球上只有人类……还能活下去吗?

是不是绝对不可以杀生呢?佛菩萨能够做到舍身取义;作为世俗之人如果是为了维护正义,保证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不得不杀生,那反而是有大功德,比如为了大众利益,正当防卫等等。

浙江良渚文化,四川三星堆等文明,古人用实证告诉我们,他们的智慧绝对不比今人差!那么从黄帝,到老子,佛祖再到许多古代许多名人,为什么一再强调和谐相处,不可以随便杀生?满足口腹之欲,穷奢极欲,一味索取,最终还不是目光短浅,害了自己,祸及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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