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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读点故事app作者:刘蓝之 | 禁止转载
原标题:至少还有你
1
余笙从律师楼里走出来的时候,天还在下雨,淅淅沥沥没有停歇的样子。她还是忘记了带伞,来伦敦五年了,竟还是会时不时忘记这里糟糕磨人的天气。只好对自己的记性叹气,惆怅着不知道是奔进瓢泼的大雨里,还是站在屋檐下等雨停。她不仅记性不好,还有选择恐惧症。
犹豫间,头顶突然多了一把红色的大伞,余笙咧嘴笑开,是谁呀,用了这么符合她审美的颜色,于是转头想要看那人,却在霎时整个人怔成了一块没有表情的石头。
她曾以为今生都不会再见到陈启明。
她曾以为自己早已忘记了陈启明的眉眼,五年时间其实已经足够长久。可这一刻,却觉得所有熟悉的温暖从四面八方涌来,一下子就包裹了她柔软的内心。
“这一次,还是要我带你回家?像我们第一次认识的那样?”陈启明见她不说话,接过繁重的公文包与挎包,朝她温和地笑笑。陈启明像林志颖一样有张不老的脸,即便过了而立之年还是像个十几岁的少年般,明媚得像冬日暖阳。
余笙被他当成木偶拉着走到街上时才反应过来,眼前的人真真正正是那个故人,那个在她十六岁那年带她回家的陈启明,那个在她十八岁那年让她拥有梦想的陈启明,那个在她二十二岁义无反顾让她离开的陈启明,那个从头至尾彻彻底底改变她全部人生和命运的陈启明。
心里有万千马匹在奔腾,她却喜怒不形于色,静默地看着他,不知道是五年的时光真正将所有的思念消磨殆尽,还是太多的言语堵在喉咙里不知从何说起。
或许,启明的心里也是一样。
余笙的公寓并不远,两人十分钟便走到了,一直是启明拉着她走,她也不问对方是如何知道她的住址,大抵不过就是对方曾经悄悄派人关注过她。启明从门口的毯子里抽出一把钥匙开了门。余笙抿嘴偷笑,他竟还记得她这些小毛病。
“有吃的吗,下午飞机刚到伦敦,没顾得上吃饭就来找你。”启明站在门口问她,却也不见着急的样子。
“冰箱里有吐司和鸡蛋,我去给你做。”
余笙接过启明手里的雨伞,放到门边,转身打算去厨房,却被来人拥在怀里,漫天铺地的吻比樱花还甜蜜。
“比起吃饭,我更想先吃了你。”
她软软地应着,闭上眼,往事如胶片版快速地一闪一闪匆匆而过,残忍的,快乐的,都成了故事里的回忆。她的脸颊落下两行清泪,猛然想起自己离国时的那次哭泣,一把推开对方,陈启明趔趄地差点倒在地上。
“陈启明,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只见陈启明把双手亮给她看,上面空空如也,他深深地叹气。
“余笙,我已经离婚了。”
2
很多年之后,余笙回忆起十六岁之前的时光,总以为是上天为她编织的一个璀璨梦境,那些幸福得光鲜的亮丽的日子,仿佛就是为了让她在梦醒之后,用所有的余生去回忆和怀念。
十六岁之前,她是余氏银行行长的独女,上贵族学校,出门有司机莲花林肯换着接送,吃穿用度无一不是顶尖名牌,偶尔上舞蹈课觉得累了还向父母撒撒娇。那种被父母宠在手心里的优渥感不知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她只记得那时候的梦都是甜的。
直到那年冬天的某一日,没有人来学校接她,她自己打车回去,却看见门口停着几辆检察院的车子,家中客厅都是穿着制服的男人,他们告诉她要尽快收拾行李离开宅子,房屋已被查封。
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不知所措,更何况那时她不过是一个孩子。她唯一记得问的就是自己的父母在哪里,她此生唯一的财富和依凭。那时她以为不过是和以前一样的某个普通的商业决策失误,不是没有过过难过的日子,以后东山再起就好。
那群人中的一个朝楼上的房间指了指,面色严厉,不带一丝情感。她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不对,把肩上三千块刚买的书包扔在地上,连滚带爬地上去打开父母的卧室门。
楼下的人只听到撕心裂肺的叫声,响彻整个空荡荡的大宅。
陈启明那时因为在检察院实习的关系而在楼下帮忙,也被这声音震得心慌,他不知道这种痛应该到达什么程度。
余氏银行涉嫌一家金融诈骗案,检察院当时已立案起诉,余笙父母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不知是谁向外界披露了消息,一时间所有客户要求拿回在银行的钱,此时又恰逢金融危机,屋漏偏逢连夜雨,余氏不过是一家普通私人银行,哪里能承受得了,迫于重压,余笙父母双双在家中服毒自杀。
余笙一直哭,眼泪根本用不尽。人心都是肉长,检察院的前辈见根本弄不走她,便把包袱甩给他,让他留在宅子里,有突发情况再联系他们。
于是陈启明就拿着一本小说戴着耳塞坐在楼梯口看着余笙伏在那张早已空荡的床上绝望地抽泣。不是他冷漠,而是近日来已接触太多,知道生老病死都不过是人生一遭。
许是查案太拼命,不知不觉陈启明便靠在墙壁上睡着了,等到睡眼惺忪地醒来时却发现里面的人不见了,他以为自己恍惚还在梦里,拍了拍自己才反应过来余笙是真的跑了。天。他一骨碌赶紧爬起来连把宅子翻过来的心都有。要知道人寻死的心都是想有就有的。
所幸,一个小时后他在院子里找到了余笙,她背朝他站在那里,冬日雪夜里穿着薄薄的白色毛衣,簌簌发抖,却面色坚毅,浓密的长发上落满晶莹的白色雪花。
他拿着一把伞和一件外套朝她奔了过去。
3
余笙始终相信,这个世界,都是在各取所需而已。
所以在被陈启明领进家的那一刻就知道主动叫陈父陈母叔叔阿姨,吃完饭还主动放下小姐架子帮陈阿姨收拾碗筷,人前人后都灿若桃花,仿佛白日里的都是前生往事,直到陈启明进厨房领她去收拾好的客房时,她的心才又重新柔软地痛起来。
“你为什么要帮我,我们无亲无故。”她坐在床上,望着陈启明早已转身欲离开的背影。
陈启明犹疑了一下,按了一下开关,把晃眼的大灯切换成了温暖的小灯。
“其实我们小时候还见过,那时余陈两家还是世交,家父家母与令尊令堂是大学好友,只是因为多年前的一场官司才不再联系。家父家母打小就很喜欢你,旧日情分也在,今日的事已从网络知晓,这些我来处理就好,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休息,哪怕再怎么睡不着,今后的日子也要过。”
见余笙没有回答,昏暗的房间里又看不清表情,他便自嘲地笑了笑,为她关门,把她留在了黑暗的世界里,但这于她,或许是最好的守护。那个他在余家院子里看见的余笙,眉眼里尽是清冷之色,与儿时大不相同,他却明白,这表情可能是这个女孩今后一生的写照。
多年之前,陈家做实业,余家开银行,自创业伊始便相互扶持,甚至还曾有意让余笙与陈启明在幼年多相处,希望以后两家可以联姻。
但九八年那次金融危机实在太猛烈,陈家在海外的钢材全部滞销,满怀希望地向余家借贷之际,岂料被硬生生拒之门外。陈家遭此重创,从此效益日趋下滑,不久后钢铁厂倒闭,树倒猢狲散,两家也就断了交情,那一年余笙六岁,陈启明也不过十一岁,就体会到过山车一般的人生。
岂料十年后相同的戏码又在余笙身上重演。或许是骨子里的一切都太相似,陈启明才会在重新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惺惺相惜。
或许是风水轮流转,此时陈家的事业处于新的上升期,重新做起了地产生意,而余家虽然家大业大,却并无多少可信赖的亲戚。两家虽然早已决裂,却不料陈家还是念着旧日情谊,这一点,大概是余笙父母无论如何算计不到的。
余笙感激陈家给自己安身之所,主动要求转去普通的公立中学,周末昂贵的钢琴课舞蹈课也一应取消,把红色的舞鞋和舞裙都悄悄地藏在了箱子里。不是陈家供不起,而是知道自己不能要求太多,寄人篱下,如履薄冰,哪怕对你再好,也不能视作理所应当。
最困难的却是成绩,她从前无忧,知道自己不必为此劳心伤神,尽心去追求自己喜欢的舞蹈,可现在不行,若将来没有文凭傍身,她要怎么过下去,舞蹈家吗,太天真。
她开始熬夜苦读,奈何书本都是天书,尤其是数学,那些数字竟然可以被这般神奇地组合。好在陈启明大学寒假开始得比她早一个月,又晚睡,在厨房找咖啡撞见她时主动问起学业。她知道自己不能再捏捏作态,鼓起勇气问他。
那一年的期末考试,她破天荒地考进了班级前三十名,这成绩对普通人而言不过尔尔,何况又在普通中学,她却觉得心花怒放,这丝淡淡的阳光在两个多月以后照进了她阴郁的内心,她也终于有了勇气捧着母亲最爱的红玫瑰去上坟,却发现墓前早已放着一束白菊。
她觉得欣慰,至少父母在这个世界除了自己还有别的念想。
4
陈启明经常会问自己,那一次他究竟是动了怎样的心思,是怜悯,还是喜欢。那时她还太年幼,装得成熟,实则一身稚气,虽然身材因为多年练舞出落得亭亭玉立,可脸上的婴儿肥迟迟未散,称不上美女,更遑论和他就读的政法学校的那些女孩相比。
但他就是被雪夜里的那个少女给震慑住,像是《聊斋》里那些着魔的书生一般,迷失了自己。父母根本不愿收养她,他便硬是跪在二老面前求了半天,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甚至答应毕业后立马就回家里帮忙,这才给了余笙一席之地。
这世间,有很多事,都不是道理能说明白,他也甘愿自己的人生里卷进另一个人,再疲惫也要护她周全安生。
哪怕仅仅只是因为那个眼神而已啊。
陈启明大学在本地读,本可以去更好的学校,却在高考那一年恰逢父亲生大病,他心生悲凉,想多在家陪伴父母,毅然决然一人填了本地政法学校,父亲怪他不顾自己前程,他嬉皮笑脸道,反正是喜欢的法律,在哪里读都是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光。
不曾想,就因了这个,碰见余笙。两人的人生自此如幽深水草紧紧缠绕,再也无法分开。
他大学不学高数,数学早已丢在一旁,却为了教她重新拾起初中课本,普通的讲解于她仍旧是无字天书,只好从初一的无理数开始讲起,说得口干舌燥,问她懂了没。
她手紧紧地握着,嘴巴咬得死死的,头垂了下去,不说话,作业本上的泪水慢慢晕染了一大片。
他只好叹气,出去端了两杯咖啡回来,重新在她旁边坐下,用手揉揉她的头,露出世纪性的温暖微笑,没关系的,告诉哥哥,哪里不会,我教你。
做的是喜欢的事情,所以他觉得不累。
余笙期末考试考进三十名,回来第一个就兴高采烈地告诉他。那天家中只有他们两个,他高兴地给她做了面,里面煎了两个鸡蛋,余笙发现了,夹出一个蛋到他的碗里,他困惑地看着她。她笑笑说,谢谢你给我做的面,很好吃。
他也笑笑地揉她的头发,觉得如果余笙就这样简单地快乐下去该多好。他注意到她的脸因为熬夜学习变得尖尖的,憔悴之中却也变得越来越轮廓分明。或许,毛毛虫也要蜕变成蝶了。
他买了一束白菊去看余笙父母,良久地看着照片中的两个人,穿着旧时的衣裳,两张脸偎依在一起,笑得心中无邪。
然而那起案件最终判决余氏银行负全责,银行的所有财产都被充公,留给余笙的,就只够支付完大学的学业而已。
5
余笙的成绩节节攀升,第二学期竟考到了二十名,老师说有进考二本的希望,她乐滋滋地回陈家打算再用两个月好好预习高三的课,陈启明那个暑假因为准备司法考试在家里留了两个月,两个人便似是较着劲一般,比着谁学得更加拼命。
陈父陈母白日都去公司,虽然还有两个人在家,余笙却觉得自己和空气住在一起,除了每天吃午饭照一个面,陈启明都躲在房间不出来,像是遁世了一般。
这天下午她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休息,陈启明穿着睡衣眯着惺忪的睡眼出来,见到她点点头便钻进了厨房,不知是找什么,弄得霹雳哗啦,不锈钢锅从厨子里掉下来砸在地上发出叮咚响声。余笙见状慌忙走进去怕出了什么事情。陈启明朝她抱歉地笑笑。
“没事,我就是饿了,想找点吃的。”
余笙“哦”了一声,没说话,准备回去继续看电视,没料到身后又有东西掉在地上,估计是陈启明最近看书看太多智商下降不够用了,她停顿了一下,毫不犹豫地转身打开柜子,舀出一些米泡着,把陈启明赶了出去后又开始切葱和山药,准备熬粥。
陈启明斜靠在门框上,似笑非笑地睥睨着厨房里的姑娘。不知道她是何时学会这些生存技能的,大抵也是费了不少功夫。
余笙被他盯得不自在。
“出去等着吧,电视上在放法治风云,你以前不是挺爱这节目吗。”
他倒也就乖乖地出去了,半小时后,余笙捧着一大碗粥出来,上面“滋滋”地冒着香气。陈启明接过来的时候发现余笙右手上红肿了一小块,似乎怕被发现,余笙局促地把手缩了回去。
陈启明顺手从柜子里找出红花油,扯出她的手为她小心地涂抹,力道却似乎故意弄得很重,余笙巴巴地叫起来。他也不管不顾,继续为她揉,“痛点好,要你知道女孩子不必那么拼。”
余笙看着他低下去的脸,知道话里有深意,却也并不挑明,只点点头,心里却明白,自己不拼,要怎么过下去。
陈启明忽然叫起来,“哎呀,我的粥是不是要凉了。”
他无辜地摆着双手,“两只手都是红花油,万一沾到嘴里就不好了,要不你喂我吧。”
余笙看着自己刚被揉得更加红肿的手,无奈地点点头,端起碗来一下一下地喂到他嘴里。这姿势其实很别扭,她却只有忍着,看到陈启明咂咂嘴的时候想要捶上一拳,但她不能,她还要求他帮她补习英语。
陈启明嘴上粘了几粒米,让余笙给他擦掉,余笙照做,扯过餐巾纸小心地擦拭,陈启明闭着眼睛,她这才第一次端详他,落括分明的眉眼,方方正正的鼻嘴,这般舒适耐看。她有些着迷,却在下一刻立马从心里否定了自己,她还要利用他,还要算计自己今后的生活。
这样想着,她觉得自己好悲哀。连爱情都不敢相信。
6
林昭是余笙转学后的同桌,也是她高中时代最好的伙伴。林昭家境富裕,唱歌如黄鹂婉转,长得又美若天仙,唯一的缺点便是学习不够上进,可对于这样的女孩而言,成绩是锦上添花,没有也无妨,追求她的人仍旧可以排十里长街。
余笙还记得自己找座位的那天,林昭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桌子的里面,端端正正地,静得像是一株甜美的百合花。全班竟然只剩下林昭右边一个座位,她只好不情愿地坐下,料到自己久已失眠的黯淡肤色成了林昭最好的衬托,却没料到林昭会给她回一个微笑。那又是怎样的微笑,如果是陈启明给她的是冬日暖阳,那么林昭的则是夏日清风,纯粹得不含杂质,一下子拉进了彼此距离。
大概是没了亲情,余笙对什么事情都学会了珍惜,所以在林昭对于她的接纳让她分外感激。她们和所有普通女孩一样手拉手做任何事情,上洗手间,做课间操,去食堂吃饭,商量着去哪一所城市,如果说还有什么不一样,便是余笙需要帮林昭扔掉所有的男生情书。林昭说,她在等,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等的人是谁,要等多少年,但她就是知道自己要等,并且愿意一无反顾。
若她还和林昭一样,拥有着一切,这种情怀,或许她能懂,可惜现在她却不愿意去懂,她如果也选择等下去,只怕会耗费掉整个青春和人生,她只想努力地学习,考好的大学,做光鲜的工作,重新过回体面的人生。这样的想法在她的心里逐渐扎根,在黑夜里慢慢涌上心头,有时把自己也给吓一跳,何以就变得这么锱铢必较不近人情了呢。
陈启明大四便回到了自家公司实习,从售楼经理开始做起,余笙对此有些嗤之以鼻,既然不从事法律类工作,还是要回家,干嘛还要考司法考试,那么劳心劳力。她看着陈启明一箱一箱地把书搬回家,觉得他真折腾。
陈启明的房间放不下书,便把有些书放在她房间里,她一开始也没有在意,只让他放在那里,以为不过是多落一层灰而已,却在某个深夜里突然觉得复习疲累,开始翻阅其中的一本。
与严肃而枯燥的说理不同,那本书说的是一个美国律师因为相信一个黑人无罪而尽心为其辩护的故事,她竟然一下子被吸引住,看完已经是凌晨两点,却仍旧精神亢奋,久久不能自拔,那一刻,她似乎终于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觉得人生因为有了新的目标而充满某种不能名说的希望。
而她不知道是,那一夜,陈启明躺在沙发上,望着她房间彻夜的灯光,因为思考自己的人生而陷入了另一种循环。
7
启明在高考的那一天来接余笙,那时她和林昭挽着手,林昭悄悄地贴在她耳朵上问,这是谁啊。余笙挠挠头,想了会,我表哥。林昭似乎是大松一口气,心领神会,声音压得更低,带着羞涩,我觉得我等的人等到了。余笙发现她的眼睛发出光亮,心猛地向下沉,觉得脚步都失去了重量。
启明问起林昭,余笙只好大方地介绍,林昭,双木林,日召昭,我的同学。
启明露出不咸不淡的微笑,林昭,你真美,我们的名字都有一个日,寓意也相似,给人指路明灯,挺有缘。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林昭羞涩地脸红,心花怒放,余笙在一旁看得真真切切,也心痛得滴血,她知道自己原不该如此,至少该面露高兴之色,祝贺林昭终于结束了漫长的等待,但那句话不知怎的,就是吐不出来,像一片葡萄皮,因为气压粘在了舌头上,怎么都解不下来。
那日林昭的司机有事未来,启明便乐意让她搭顺风车,这才发现两家在生意上也有往来,林家是做百货公司的,与陈家的几个项目都有合作,启明还和林昭的哥哥见过面,启明便在车上夸起林家的男才女貌,林昭在后面谦虚地笑,余笙把头扭向窗外,看着灰色的窗纸上映衬出自己的脸,颓败得与另外两人格格不入。她忽然开始怜悯自己的一无所有与故作坚强。
林昭下车时还不忘邀请他们下次去她家玩,启明高兴地应着,余笙陪做笑脸,心里却知道自己和林昭的关系已经免不了要变质,天知道她有多怀念两个人手拉手一起做任何事的日子,如今却只能看着林昭慢慢消失在视线里,像个高高在上的公主从此与自己无关。
她觉得累,却不知道是因为哪一路,回来的这短短一条路,还是人生兜兜转转的大长路,她觉得自己不能再动分毫,浑身上下透着股发霉的柠檬味,又腐朽又酸臭。
“你想过以后要学什么吗?”启明问她,挪挪中间的镜子,想看见她的脸。
“不知道,分够的话就读法律,不够的话就去混个文凭,我已经不在意,你说的,女孩子何必那么拼。”她把话说得将就,仿佛真的什么都不在意,却又好像字字句句在针对他。
启明欲言又止,沉默着继续开车,把车停在一家略显高档的西班牙餐厅门口,下车为她打开车门,摆出邀请的姿势,她有些受宠若惊。
门口的侍者直接把他们引到座位上,她看出是一场预谋,也就知道后面还有好戏。启明为她拉开凳子,让她入座,她这才注意到陈启明今天穿的是正装,相当正式。她有些局促不安,却还是坐下,好在西餐的礼节虽过了两年却都还没有忘记。
启明为她倒酒,似乎是想要缓和气氛,问了句,怎么就想读法律了呢,中国的法律可没有那么完备。
因为那是你读的专业。这是余笙心里的答案,但依她的性格,哪里会轻易在嘴上承认,于是说出口竟变成了,为了守护正义和公平。
启明扑哧笑开,手一抖竟然把酒洒在了自己的衣袖上,慌不择地想要从口袋中掏出手帕来擦,却带出了一个蓝色的小盒子,里面的水晶吊坠翻了出来,是一个小小的笙。
余笙正在擦桌子的手生生地愣在那里。
启明看着她,似笑非笑,把项链径直戴到她脖子上,这是送给你的,不喜欢可以扔掉,喜欢可以继续带,余笙,我很喜欢你,这句话我等了两年,终于可以说出口。
8
余笙十七岁那年去寺庙里找人算命,先生指着她的手说你这一生的不幸会在二十二岁那年终结,她盯着自己手上纷繁交错的掌纹苦笑,终结,是死亡,还是走向幸运?那先生让她自己悟。她颤颤巍巍地扶墙离开,看见路边的爬山虎葳蕤地延伸整个墙壁。那时她什么都没有,却站了起来,便知今生再没有什么能将她击倒。
她知道自己答应启明是出于私心,她的喜欢与否已经成为次要,他暂时能给她的实在太多,可一旦开始,便意味着彼此都被套上了深深的枷锁。陈启明这样的人,能与之相配走过一生的,绝对不是自己,她不够强大。谁人愿意接受犯人的女儿做儿媳?陈家做生意,不是做慈善。她看得太清。
她当然不敢将这一切告知启明,她只想与他做寻常情侣,牵手,逛街,接吻,旅游,骗自己所有不幸已经提前结束,只是心中的惴惴不安仍旧会在很多个深夜将她从睡梦中拉出,惊得一阵心寒。启明给她倒水,她伏在他的肩膀上,紧紧搂着他,不住地哭泣。启明不说话,看窗外夜凉如水,总以为时间与自己的陪伴能治愈一切。
那年余笙报的是启明的大学,本地的政法学校,她本可以去更好,却执意如此。人生短暂,所有美好的岁月都需要珍惜,她不想等到失去才措手不及。可她没料到的是,林昭也上了这所学校,甚至与她一个专业。方式如何她不得而知。林昭穿着华伦天奴的白色靓丽短裙来她的寝室找她,落落大方地和她拥抱。林昭夸她气色变佳,以为今后两人还能如从前一般继续要好,余笙却似变了一个人,处处与她针锋相对,似要将她排斥千里之外。林昭在路上拦住余笙,牵她的手,不解地问她,余笙却生硬地甩掉头,头也不回地离开。
她并不知道余笙在转角有所停留,偷偷地看她的背影,余笙知道自己与启明的关系会摧毁她与林昭,所以不如自己来做这个刽子手,只是她这一生再为遇到一个人如林昭这般明亮耀眼,将她的整个人生都照亮。余笙将这一切告诉启明,启明坚决地否定她的观点,认为林昭断不会如此小气,提出请林昭吃饭,将一切解释清楚。余笙无法左右,只好答应他,谁让她太贪心,两边都不想失去。
林昭隐忍着眼睛里的泪水,端起柏图斯葡萄酒敬她,余笙,你骗得我好苦,说罢一饮而尽。她呛得咳出来,嘴角的红酒渣流出,顺着脖颈染红了白色的曲子,像鲜血一般盛开,叫余笙难过。林昭又笑着问她,那我们还能与从前一般吗?余笙感激地连连点头,为这一句苦等的久别重逢。
她在桌下紧紧抓住启明的手,不敢也不想松开,以为已经走到了那个算命先生所说的终结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成为那一片茂密的地锦在阳光下蔓延生长。
9
林昭说,若你相信自己的命是好的,那么便是好的,若执意相信自己会一生坎坷,那么未来必然不会顺利。余笙嘴上笑她是唯心主义,心里却如石沉大海。有些人是骨子里的悲观主义。好比她永远记得的是林昭如何美得动人心魄衬托她的落魄困窘,却忘记了林昭也会有自己的烦恼与忧愁。
林昭大学时一直未谈男朋友,旁人问,她只说自己没有等到那个人。余笙每每缄默,只尽量陪她一起去图书馆看书,林昭看小说,她觉得女生气,便看专业书,其实很多都相当无聊,她便有被骗的错觉,好在埋头下去习惯了也就那样,不知不觉中一切也有规律可循。
林昭待不到两个小时便要离开,空留余笙在里面继续读书,云淡风轻,窗外飘来桂花香气,望着平静的湖水,她觉得一切太静谧美好,便给启明发短信,我很想念你。
启明经常下班之后衣服还未换便来图书馆找她,因为工作疲累而趴在桌子上睡觉,因为不愿意打扰他,她等到闭馆时分才敢轻轻地推醒他,两人相伴着走出图书馆,明月高悬,高大香樟罅隙里传来蝉鸣,时光静止在她的瞳孔里,仿佛天地只有那一瞬,她把头靠在启明的怀里,落下眼泪,感激这一刻的美好相伴。
启明为她擦掉眼泪,你要将眼泪收藏,因为这些都将是一生的风景。
她与启明在宿舍前告别,启明目送她走进楼道,她到了宿舍打开窗户看他的背影,在秋风中走得萧索孤单,直到缩成一个小点才恋恋不舍地失神关窗,她已经陷了下去,并且陷得越来越深。
可是她只有四年而已。陈家父母早已和她谈过话,陈氏根基不稳,还容不下她,以四年为期,让陈启明死心,当是收留她的酬金。她也早就知道,自己父母虽非善类,陈家也不是弱禽待宰,诈骗罪行是由他们举报,亲手寄送的证据,他们亲口告诉她,不过是让她断了念想,不要做无谓挣扎。
好在她有自知之明,以此为要挟,让他们支付自己出国深造的学费,陈家答应的那一刻,她嘴上笑得开心,心里也高兴,觉得吐气扬眉是个多么好的词语。
走的那天,她到底没和启明说实话,只说自己要一个人以旅游的形式结束大学时光,对方那时正焦头烂额于企业的上市,只给她一个拥抱,说回来帮我,你在我身边就很心安。
她点点头,提着装着两件衣服的行李箱便匆匆坐上出租车,中途才敢转变方向去机场。她带的东西不多,却觉得疲惫,或许是牵挂太多。
林昭说得太对,她就是对未来有太多设想,太想着自己,太自私,可又能怎么办,与命运抗争,和他结婚,做电影里的励志剧女主角?算了吧,她太累,连搬贞节牌坊都没有力气。
她在飞机上给林昭写信,无外乎让她告诉启明,自己要离开他,不要寻找云云,下了飞机便找邮局寄出,用的是国际快递,贵得她心疼。那之后,她便乐得做人生赢家,参与各种派对,满世界地结识朋友,却每每觉得心力交瘁,经常于凌晨三四点钟醒来看着窗外天空从黑色变成泛青,失眠得泪流满面。
毕业那天,旁人都和家人乐滋滋地照相,她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
直到重新见到他。像是把内在的另一个自我抽离,活生生地只剩下皮骨,听到牙齿打颤的声音。
10
“我以为你只会煮粥。”
陈启明在她脖颈那边哈出几口气,温热的气息不一会便被空气抽尽,留下冰冷的温度。她打了个冷战,将煎好的鸡蛋放进两片吐司里,娴熟地倒上沙拉酱,端出厨房。
“我一个人,什么都要学,不然怎么生存。”
她从口袋里掏出手帕,去擦启明头发上沾到的雨水,对方却忽地抓住她的手,扯出那块手帕看个仔细,竟还是他告白那日所用,那时她说我回去帮你洗洗,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尚未归还,就一直藏在她身上,行走了几千公里。
他看着她,眉眼低下去,因为被看穿了心事而脸红不已,像是他为她的第一次补习,那个夜晚,似乎也是这样的宁静而充满诗意。
过了半晌,她夺过他吃完的盘子拿去洗,“算了,还给你,这样破的帕子你也在意。”
他望着她的背止不住地笑,从后面环抱她,“我哪里是在意那块帕子。”
后面的话却故意堵在嘴里。
她好气地手里拿着吐司孩子气似地塞到陈启明的嘴里。
“那时候我觉得这辈子就这样结束就挺好,你和林昭的结婚的新闻那时登在互联网上,你们笑得好灿烂。”
陈启明大口地嚼着,心满意足地微笑。
“我那是故意气你的,知道你肯定会看,新娘如果不是你,是谁又有什么所谓,反正这几年的摸爬滚打也让我学会了伪装。你这个傻瓜,就懂得帮我考虑,也不想想我究竟要什么。钱没了可以再赚,公司没了可以再开,这些你会不懂?听说你在这里读的还是公司法?”
余笙被陈启明拥在怀里,恍惚觉得自己像是一个笑话,只是被用来耍,胸腔的泪水便蹭蹭上涌,启明勾勾她的鼻子,她还是这么爱哭。
“林昭后来也意识到,她并不是真的喜欢我,只是一时的迷恋而已,我们和平地分手了。所以你也不必太往心里去。至于我的父母,”启明顿了顿,缓了口气,“他们两年前因为车祸去世了。”
余笙无言以对,用那块破帕子擦眼泪擦鼻涕,用完了直接把它扔进了垃圾桶里,她再不需要它来寄托思念。窗外的雨还在稀拉拉地下,打在窗户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她觉得心情很好,看着爱人,觉得此刻的静默长存或许真的能延续一生。
见她不说话,他抱着她,叹了一口气,“所以,现在我只有你啦,你愿意带我回家吗?”
她又一次落下泪来,却与之前任何一次都不同。
编者注:本文是“新春盛宴”故事征文大赏#比烟火美丽#主题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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