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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接下来咱们求助人王师傅来说,这一段20多年前的往事,是他不太愿意去回忆的过往,可是现在为了办不动产权证,他不得不去回忆,而且还得拿出证明来证明他自己是未婚,到底为什么?咱们去了解一下。
王师傅讲述:“要我到当地户籍地去把已婚改成未婚,后来我到黄陂区民政局去改,要他出具未婚证明,他不出具,后来我到姚集派出所去,他也不给我改。”半个多月以来,武汉黄陂的王师傅为了办理房子的不动产权证在这三家单位之间是来回奔波,可依然说不清楚这户口本上写着的已婚状态,按理说是已婚还是未婚,看下结婚证就行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师傅说:“95年结婚就办了个酒席就是那样举行了一个婚礼,后来有小孩了,之后小孩两岁多,她就走了,走了后来去找过,也找不到她到底去哪里了,她也没回来。”办理不动产权证,是否一定要证实婚姻关系?武汉市黄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盘龙城窗口工作人员解释:“这个房子在婚后属于夫妻共有,如果他办证,他不卖,我们现在就可以收,写个拒绝房产转移书,但是如果涉及到他以后卖的话,如果涉及到转移,他一个人来卖,我们怕他后面有很多问题。”
通过沟通,不动产登记是可以了,只是会影响房屋此后的交易,所以说这根本解决方法还是要把这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进行明确,现在村委会的证明也开了,那么婚姻状况到底能不能改呢?可是对于村委会开的证明,派出所并不认可。
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有一种情况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那就是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是时间点非常重要,1994年2月1号的《婚姻法》规定是不一样的,当然认定重婚罪时除外,那么现在村委会证明派出所不认,记者只好接着去民政局了,我们接着往下看!
无奈之下,记者又带着王师傅乘车40多公里赶往黄陂区民政局,但民政局工作人员却表示直接跟派出所说就行了,民政部门不需要出情况说明,他们现在跟派出所都是公对公的查询,没有让当事人跑的道理。派出所说要开情况说明,可民政局说根本不需要,到底谁说了算?
随后民政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姚家集派出所,经过沟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师傅不需要再出具任何书面材料了。民政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至于婚姻状况到底应该写未婚还是已婚,如果他是1994年2月1号之后的,就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是属于未婚,他的孩子是非婚生子,但非婚生子女享受和婚生子女一样的待遇。”
一周后,记者收到姚家集派出所的回复,说他们虽然经过实地走访调查,但还是无法证实王师傅办婚礼仪式的具体时间,所以不好界定是否是事实婚姻,这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还是改不了,既然当年没领证,王师傅的户口本上为什么会登记成已婚呢?
王师傅说:“父亲换户口本的时候,他也不知道,我当时也不知道,就让他上了这个已婚的户口。”姚家集派出所工作人员称:“他是事实婚姻,有孩子,我们登记的时候就登记成已婚。”
现在整件事情就是困在这个时间点的问题上了,当年似乎登记成为已婚不需要任何证明,而现在改过来却是难上加难,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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