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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录第四篇多从知行合一方面反复论述,前期我们已经有章节进行讲述了,这里就不在此展开讲了。本章节从其中的一小节来谈谈良知在面对具体事物的表现。
阳明先生为什么能够精通儒学却又能带兵打仗,战无不胜。看透人心却又是圣人之学,只因他有一颗通透的良知。事物展现出来的景象,阳明先生能看破,而现实中很多人执着于表象,不能从内心出发,最后纠结存在,始终走不出那个圈。所谓的致良知,一定是要遵从内心的良知,所谓善意的谎言,外表虽是谎言,但出发确实善意的初衷。传习录中举了五个例子:1、舜未向父禀报而娶妻;2、武王未葬文王而伐纣;3、曾子养志而曾元养口;4小杖承受而大杖逃跑;5、割股肉而治父母的病;
我通过我自己的理解给大家讲述这五个小故事,希望大家能够从中理解致良知的真谛。
舜未向父禀报而娶妻
古代认为不孝的事情有很多种,没有尽到做后辈的责任是其中 最大的一种,舜娶两个老婆都没有告诉其父母,是没有尽到做儿子应该尽到的责任。但是另外一种大的人伦是无后,而舜的父母不是好人,经常坑自己的儿子,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书籍中记载他的父亲都次想杀死舜。为了能够传宗接代,舜娶老婆都没有告诉父母。
所以,良知是从传宗接代出发的,那么舜没问题,如果是从无视父母存在,那么舜就是极为不孝顺了。
武王未葬文王而伐纣
周武王的父亲文王死了,按照以前的规律要先安葬父亲,并按照礼制进行守孝三年(也许以前没有那么长),可是讨伐商朝正在打的如火如荼,守孝结束,估计就丧失了最佳的进攻时机了。周武王为了天下黎民苍生,没有先按照礼制守孝,而是直接去伐纣,最终成功。
所以,良知是从拯救黎民出发,不是为了其他,如果单从其不为父亲守孝,那么周武王就是极不孝顺的了。
曾子养志而曾元养口
曾子和他儿子曾元都是大孝子。曾子奉养他的父亲曾皙,每餐都一定有酒有肉。吃完饭撤除的时候,曾子一定问曾皙,剩下的给谁。曾皙如果问有没有剩余的,曾子一定回答说:有。
曾皙死后,曾元奉养曾子,每餐也一定有酒有肉。吃完饭撤除的时候,就不问剩下的给谁了。曾子如果问还有剩余的吗,曾元便说:没有了。为什么说没有了,意思是唯恐下顿没有吃的了,剩下的饭菜预备以后给他父亲曾子吃。
所以,这个和刚才理解的稍微不同,出发点都是孝顺,但是曾子能尊重父亲,并听从父亲,境界上胜出了。
小杖承受而大杖逃跑
春秋时期,曾参因为种瓜误点被父亲毒打一顿,挨打后不省人事,醒来后还装作很高兴的样子。孔子听说后,非常气愤,甚至不认他这个弟子。孔子说当年舜对待父亲的责罚从来都是轻打就忍受重打就逃跑,不失去对父亲的孝心,曾参则陷父亲于不义的深渊。
所以,如果被打死了,父亲就要承受别人的责骂甚至刑罚,小棒承受是孝顺,大棒跑了也是孝顺,初心啊,良知啊!
割股肉而治父母的病
清朝人士史大成为人至孝,有一次母亲染病,可是无论吃服什么药都无效,而史大成于焦虑之中,割股肉作为药物为母治疗疾病,这件事情在当地一时被人们传为佳话。当时的官府更是为此专门将这件事情上报朝廷,后来通过自己努力获得状元。
所以,我认为阳明先生这里是想表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般不能轻易损伤,可是为了救父母,割肉似乎能够被理解,良知啊,良知!
这一章节,阳明先生一直想表达在正常与变化、过分与不及之间,必须要讨论一个是非准则,以此作为处理事情的依据。 然后人的心体方不被蒙蔽, 遇事才不出差错。中国另一门学问,周易,也可以称之为玄学,玄而又玄,用之为心而已!
【原文】
来书云:“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所谓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至于节目时变之详,毫厘千里之缪,必待学而后知。今语孝于温 清定省,孰不知之。至于舜之不告而娶,武之不葬而兴师,养志、养口,小杖、大杖,割股,庐墓等事,处常处变,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然后心体无蔽,临事无失。”
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此语诚然。顾后之学者忽其易于明白者而弗由,而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此其所以“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也。孟子云:“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由耳。”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节目时变,圣人夫岂不知,但不专以此为学。而其所谓学者,正惟致其良知,以精审此心之天理,而与后世之学不同耳。吾子未暇良知之致,而汲汲焉顾是之忧,此正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之弊也。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节目时变之不可预定,犹方圆长短之不可胜穷也。故规矩诚立,则不可欺以方圆,而天下之方圆不可胜用矣;尺度诚陈,则不可欺以长短,而天下之长短不可胜用矣;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时变,而天下之节目时变不可胜应矣。毫厘千里之缪,不于吾心良知一念之微而察之,亦将何所用其学乎?是不以规矩而欲定天下之方圆,不以尺度而欲尽天下之长短,吾见其乖张谬戾,日劳而无成也已。吾子谓语孝于温 清定省,孰不知之。然而能致其知者鲜矣。若谓粗知温 清定省之仪节,而遂谓之能致其知,则凡知君之当仁者,皆可谓之能致其仁之知,知臣之当忠者,皆可谓之能致其忠之知,则天下孰非致知者邪?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明矣。知行合一之体,不益较然矣乎?夫舜之不告而娶,岂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者为之准则,故舜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武之不葬而兴师,岂武之前已有不葬而兴师者为之准则,故武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示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使舜之心而非诚于为无后,武之心而非诚于为救民,则其不告而娶与不葬而兴师,乃不忠不孝之大者。而后之人不务致其良知,以精察义理于些心感应酬酢之间,顾欲悬空讨论此等变常之事,执之以为制事之本,以求临事之无失,其亦远矣。其余数端,皆可类推,则古人致知之学,从可知矣。
【译文】
来信写道:“大的方面的道,人容易理解,所说的良知良能,愚夫笨妇也能懂得。至于那些细节、条目的随时变化,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精微处,必须等学过之后才能明白。如今要在温 清定省上说孝,谁人不知?至于舜未向父禀报而娶妻,武王未葬文王而伐纣,曾子养志而曾元养口,小杖承受而大杖逃跑,割股肉而治父母的病,为亲人守丧三年,等等事情,在正常与变化、过分与不及之间,必须要讨论一个是非准则,以此作为处理事情的依据。 然后人的心体方不被蒙蔽, 遇事才不出差错。 ”
道的大的方面容易理解,这种认为是正确的。只是后世的学者疏忽了那容易理解的道而不去遵循,却把难以明白的作为学问,这正是“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孟子说过:“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由耳。”在良知良能方面,愚夫笨妇与圣人一般。但唯圣人能致良知,愚夫笨妇则不然。这正是二者的区别。细节,条目的随时变化,岂能瞒得了圣人?只是圣人不在这上面大作文章。圣人所谓的学问,正是仅去致其良知以精察心中之天理,这与后世所谓的学问大相径庭。你还没有去致良知,而在那里慌张地担心这些小问题,这就是把难以理解的作为学问的弊端。良知良能与细节条目随时变化的关系,犹如规矩尺度与方圆长短的关系。细节条目随时变化的不可测定,犹如方圆长短的不可穷尽。因此,规矩一旦确立,方圆与否就不可遮掩,而天下的方圆也就不可胜用;尺度一旦制定,长短与否就不可遮掩,而天下的长短也就不可胜用;良知能够“致”了,细节、条目的随时变化就不可遮掩,而天下的细节、条目的随时变化也就能应付自如了。毫厘之差所导致的千里之谬,不在我心良知的细微处研究,又在什么地方用功呢?这如同不用规矩却要确定天下的方圆,不用尺度却要穷尽天下的长短,我只会看到他破绽百出,劳而无功的结果。你讲在温 清定省上说孝,谁都知晓,但真能致其知的人太少了。若说大略地知晓温 清定省的礼仪,便说能致良知,那么,只要是知道君主应该仁的人,都可说他能致其仁的知,知道臣属应尽忠的人,都可说他能致其忠的知,那么,天下谁人不是致知的人?由此可知,致知必须显现在行上,而不行就不是致知,这是最明白不过的人。知行合一的本体,不是更清楚了吗?舜不禀报父亲而娶妻,难道是在舜之前就有了不告而娶的先例作为标准,因而使他参考了什么典籍,向别人作了请教,才这样做的呢?还是舜依据自心的一念良知,审度轻重后,无奈才这样做的呢?武王不葬文王而讨商,难道是在武王之前就有了不葬而兴师的先例作为标准,因而使他参考了什么典籍,向别人作了请教,才这样做的呢?还是武王依据自心的一念良知,审度轻重后,无奈才这样做的呢?如果舜不是真的担心没有后代,武王不是真心拯救百姓,那么,舜不禀报父亲而娶妻,武王不葬文王而兴师,就是最大的不孝和不忠。后世的人不肯尽力致良知,不在处理事物时细察义理,反而去空谈一些反常的事,一口咬死这些才是处理事情的根据,以求遇事没有闪失,如此就离题万里了。其它几点,都可依此而类推。因此,古人有关致知的学问,从中就会完全明白了。
周易的易有三个意思,变化,不变化,不容易,而所有的一切都只来自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个章节,就结束了,下一个章节继续和大家讨论,致良知是一门很深的学问,遵从内心,看破表象,在于你拥有一颗澄明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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