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廉价的感情的句子-带图片形容廉价的感情的说说
邢台
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截止2021年8月31日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各地要全面落实县市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要以县为单位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重点调查并标注外出适龄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重病重残儿童特困供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未登记户口儿童少年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健全县乡村学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要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建立专门台账确保建档立卡脱贫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落实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认真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确保该入学的一个不能漏已入学的一个不能少
三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杜绝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一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的规定严禁使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公办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公办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小学和初中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二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校数量较多的县市区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可根据实际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
三继续坚持公民同招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参照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纳入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随机派位过程应邀请公证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邢台太行中学邢台市开元中学的初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定公布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四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招生
各县市区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均不得早于6月25日具体招生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
各地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程序方法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不得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在参与报名摇号等环节对随迁子女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考虑随迁子女的特殊性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提前将入学条件及要求广泛宣传告知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除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少年外做到应入尽入
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各地要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入学政策细化操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
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防止大班额反弹
各地要动态研判义务教育学龄人口的增长趋势科学编制区域内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确保城乡中小学布局与区域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落实好城镇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需求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逐步实现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的目标
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各地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管理模式改革通过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
三做好均衡分班和学籍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对招收内的新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学校分班工作应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指导下完成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及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五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做好招生入学信息公开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入学方案招生计划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等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招生咨询方式举报受理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涉及政策调整的要将最终确定的政策再次公开并在招生结束后及时公布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学校不得给教职工下达招生指标不得通过给中介回扣许诺升学优惠收费照顾分班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入校入户进行生源摸底和招生宣传等
二简化优化招生流程和材料
各地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招生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平台实现招生入学一站式管理与服务要继续简化证明材料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提前向社会公布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三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尽早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并及早向当地政府汇报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社会稳定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要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六健全招生监管与问责机制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公正性对违规的公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方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才观积聚工作正能量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及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评价导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或招生简章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准确详细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各地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
市教育局设立中小学招生政策咨询和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市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办法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邢台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
张家口
张家口市教育局
关于市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维护招生工作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大力促进和维护教育公平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
市外公办普通高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在我市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工作由张家口市教育局统筹管理3
严禁市外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在我市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市外普通高中之间借对方名义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市外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市外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在我市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4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未按照本管理办法招收的学生我市不予确认在我市有违规招生行为不良招生记录的市外普通高中学校一律取消在我市招生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招生学校和家长自行承担
二招生计划
5全市兴办引进多所优质普通高中高中学位充足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就近享受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需求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通知要求从今年起严格控制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数量并逐年递减
最迟2023年停止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
6计划在我市招生的市外民办普通高中须向审批地市级教育部门提出招生申请由审批地市级教育部门统一将各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分地市招生计划数学费标准加盖学校公章后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年检合格证明其他注意事项等于6月10日前一次性书面函告我市教育局未向我市告知备案的不得在我市招生
三录取规则
7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录的学生必须通过我市网上招生录取平台统一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市外民办普通高中经我市确认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按生源规模分配到各县区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由各县区按学生志愿组织录取
8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录取学生必须经张家口市教育局确认确认通过后向民办普通高中所在市教育局发放确认函和确认录取学生名单
9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根据张家口市教育局确认的录取学生名单为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未经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我市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确认的招生录取名单进行学籍审核严禁擅自办理学籍电子档案转移审核对违规办理的将严肃追究县区教育局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四有关要求
10市外民办普通高中须在我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有序进行招生录取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和规定时间后录取学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我市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本校志愿的初中毕业生
不得录取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
11已被我市高中学校按规定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
市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
12我市坚决打击学校机构和个人违规参与市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张家口市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
秦皇岛
关于发布2021年
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的公告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就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秦皇岛市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现予公告
秦皇岛市教育局2021年6月7日
2021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为积极稳妥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招生工作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精神结合秦皇岛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
市域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非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在秦皇岛市招生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招生工作由秦皇岛市教育局统筹管理规范秩序保障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从今年开始严格控制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招生数量逐年递减最迟于2024年全面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招生
2计划在秦皇岛市招生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于6月10日前由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将招生计划一次性致函秦皇岛市教育局秦皇岛市教育局根据本市普通高中发展状况教育资源布局和初中毕业升学人数科学核定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的招生计划书面回复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秦皇岛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计划无效招生结果无效
3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提交的招生计划相关材料包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计划在秦皇岛市招生计划数分地市招生计划数同时提交学校简介学校规模在校生总人数学费标准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年检合格证明其他注意事项等省级示范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需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2021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经秦皇岛市教育局核准可以在秦皇岛市开展自主招生不得在秦皇岛市公布中考成绩前录取学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招收已被秦皇岛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秦皇岛市划定的市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成绩的学生2022年后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招生须通过秦皇岛市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志愿填报由录取平台进行统一招录
5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秦皇岛市录取结束后需由学校所在设区市教育局于7月30日前将录取学生名单致函秦皇岛市教育局秦皇岛市教育局回函确认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据此向学生发放加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并为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未经秦皇岛市教育局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
6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提前招生任何学校未经秦皇岛市教育局确认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招收已被秦皇岛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均为违规招收学生秦皇岛市教育局不予确认录取结果
7已被秦皇岛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并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
8各县区须严格按照秦皇岛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录取名单审核学籍严禁为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学生办理学籍电子档案转移手续对违反规定办理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和追责
9坚决打击学校培训机构和教师违规参与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学校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年审视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提拔任用等方面一票否决
10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未按本办法进行的一切招生行为均为违规招生秦皇岛市教育局不予确认所招学生全部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承担同时永久性取消该校在秦皇岛市的招生资格
本办法由秦皇岛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廊坊
廊坊市教育局
2021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为积极稳妥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精神结合廊坊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招生原则
1
市域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廊坊市招生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廊坊市招生工作由廊坊市教育局统筹管理规范秩序保障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2市域内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控制大校额和大班额的规定
3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由廊坊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录取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自行招生
4为维护全市良好招生秩序保障家长学生权益有违规招生行为不良招生记录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取消在廊坊市招生资格廊坊市教育局不予确认招生计划
二计划确认
5计划在廊坊市招生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由学校审批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6月10日前将招生计划一次性致函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教育局根据廊坊市普通高中学校发展状况教育资源布局和初中毕业升学人数科学核定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廊坊市招生计划书面回复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廊坊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计划无效
6市域外民办高中学校提交的招生计划相关材料包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计划在廊坊市招生数分地市招生计划数同时提交学校简介学校规模在校生总人数学费标准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年检合格证明其他注意事项等省级示范性民办高中需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规定从今年开始严格控制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廊坊市招生数量逐年递减
最迟于2024年全面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廊坊市招生
三录取规则
8廊坊市本年度高中招生分为3批进行依次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列为第一批实行单独志愿
9考生必须登录廊坊市高中招生录取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志愿填报
10凡中考成绩高于廊坊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11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摇号录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由廊坊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12录取时逐校对报考该校的考生进行现场摇号随机产生录取结果如该校报考考生数量高于招生计划按照招生计划和摇号规则录满为止如该校报考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直接全部录取无需摇号
四其他规定
13录取结束后廊坊市教育局向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审批地教育局发放录取确认函和确认录取学生名单学校据此向学生发放加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并为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未经廊坊市教育局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
14已被廊坊市高中学校按规定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并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
15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廊坊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录取名单进行学籍审核严禁为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电子档案转移审核对违反规定办理的县市区教体局责任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和追责
16廊坊市教育局坚决打击学校机构和个人违规参与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行为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未按本办法进行的一切招生行为均为违规招生廊坊市教育局不予确认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行承担
本办法由廊坊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廊坊市教育局
2021年6月5日
唐山
唐山市外地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
为健全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切实规范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的招生行为大力维护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4月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本办法所称外地民办普通高中是指唐山市域外各级民办教育审批机关审批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
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开展招生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普通高中招生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遵守我市招生规则自觉规范招生录取行为主动维护招生秩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学生
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由唐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与我市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应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逐年减少在我市的招生计划并最迟于2024年全面停止在我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备案核定
1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应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确保在审批地以外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30并逐年递减同时要严格按照均衡原则分配在审批地以外的招生计划
2计划在我市招生的外地民办普通高中须在6月11日前由学校审批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招生计划相关材料一次性函告我市招生计划情况应包括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计划在我市招生数以及省内分地市招生计划数同时需提交包含学校简介办学规模在校生总数每学期学费标准等内容的基本情况文字材料和审验合格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加盖学校公章省级示范性民办高中需一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唐山市教育局将根据全市普通高中发展状况资源布局生源数量及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实际核定确认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的招生计划并书面回复未经我市核定确认的招生计划无效唐山市教育局将在官网上对核定确认的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计划予以公告公告期6个月
三招生录取方式
42021年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的招生录取工作采取自主形式开展今后招生录取方式根据当年实际确定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应在我市公布中考成绩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之后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5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应通过有效途径公布在我市招生的具体方案和办法接受全部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录取工作应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基础上严格依据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开展
6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应在确保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明确在我市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结果确认
7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录取结束后于7月30日前由学校审批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致函提供录取我市的学生名单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中考总成绩初中毕业学校等内容名单内录取学生数量应与经我市核定确认的招生计划数一致
8唐山市教育局将依据核定确认的招生计划我市及招生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学生成绩和志愿等有关情况对外地民办学校招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确认结果将函复审批地设区市教育局经唐山市教育局确认的录取名单是我市被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学生注册高中学籍的唯一依据
9在我市招生的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应按照我市确认的录取名单为所录取学生发放加盖学校公章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外地民办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经我市确认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并注册学籍
五规范招生录取行为
10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过程中严禁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和招揽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公布宣传学校高考成绩升学率
11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应严格按照经我市核准的招生计划在我市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在我市提前组织招生报名和开展录取工作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和已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通过任何违规手段招收的学生全部无效
12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应严格依据经我市审定确认的录取名单为在我市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不得接收未经唐山市教育局确认的我市学生就读不得为非本校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
六其他有关要求
1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地招生的监督管理将外地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全市中小学违规招生专项整治范畴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14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确认的外地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名单审核学籍严禁为外地民办普通高中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电子档案转移手续对违规办理学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和追责
15坚决打击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活动的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学校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县级以上评优评先资格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将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在年审中给予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违规的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在年度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提拔任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本管理办法由唐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或请示省教育厅后确定
唐山市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
河北新闻网综合自张家口发布秦皇岛发布廊坊教育发布唐山劳动日报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