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情感挽回?一半淑女一半俗女一半淑女一半女汉子

访客

作者:陈龙海(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数字化的时代浪潮席卷了地球村的每个角落。一时之间,从商业模式、文化产业,到人们的生活方式、信息沟通,甚至阅读习惯、审美需求和文化表达等等,都在发生全面、深刻的变化。在此背景下,汉字运用的全新环境业已形成,汉字走向数字化成为必然。

当书法走进电脑

多样化数字化汉字进入电脑,极大地丰富了汉字家族的风格类型,打破了长期以来以宋体、仿宋、楷体、黑体、新魏等为代表的“印刷体”一统汉字天下的格局。这无论对于日常用字,还是基础教育、出版印刷、辞书编纂、信息处理、传媒影视等都富有积极意义。

最早开发并进入电脑字库的是著名书法家任政先生的行楷,即常见的“华文行楷”。“任体”进入电脑而被数字化,是一次成功的开发,或可作为书法与数字化亲密携手的标志。嗣后,舒同先生、启功先生的书法也成为数字化汉字。此外,还有徐静蕾、井柏然、韩寒等明星的字也被开发为字库。古代书法家的字体开发,目前已进入电脑的有王羲之、颜真卿、柳公权、米芾、赵佶(瘦金体)、张裕钊等。以手书体为蓝本开发出数字化中文字体,意义非凡。

其一,借助互联网的无限平台,可以用最快捷的方式、最广阔的通道来弘扬博大精深的中国书法传统,展示汉字的艺术美。人们能够轻而易举地与古代书法经典亲密接触,其直观性、广泛性、日常性是其他方式所无法比拟的。

其二,极大地丰富和美化了出版印刷、信息处理、媒体用字和影视制作等。汉字字体从原先单一的“印刷体”逐渐走向多样与多元,适应了当代人们多元化的生活方式和多样性的审美趣味。

其三,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文化在参与国际文化对话和交流中,更能彰显中国作风、中国气派和文化自信。

手书体有损规范

除古今知名书法家的书迹进入电脑外,越来越多类型的数字化汉字也随之出现。这些手书体一夜之间便充斥于互联网上,遍布城乡各个角落,其使用频率之高,实在令人始料未及。而正是这些缺乏监管机制的无门槛进入的数字化汉字既有损于汉字的规范性,又戕害了汉字的美感。

下面仅就笔者所搜集到的数字化汉字的错别字作些举证。

1.笔画错误

图一

在多款数字化中文中,“和”“种”“重”等字的起笔撇误作点或横,就此三字而言,虽有违笔画规范,但尚不至于影响辨识,引发歧义。

“千”“夭”则不然。上图中之“千”,取自“千年一品”商标,似“千”非“千”,似“干”非“干”。如“夭”字起笔误作横则为“天”,“桃之夭夭”岂不成了“桃之天天”?“公”字末笔为点,误作横折。“面”字的笔画舛误显而易见。

“典”字的甲骨文字形上为“简册”之象形,下为手形。金文从“册”,从“丌”。《说文》释“丌”:下基也,荐物之具。小篆字形与金文近似。自隶书始,“丌”之横画左右延伸,承托上面的部件,延续2000余年不变。图中“典”之误一望而知。

2.笔画多余

图二

“民”“纸”为米芾书法的数字化,二字均多一点。在书法中,为了增加美感,或避免雷同,笔画增损屡见不鲜。可以说,书法的形式美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以牺牲书写规范为代价的,而数字化汉字则应以书写规范为前提。

“美”字,从“羊”,从“大”,书法中常将“大”之横易为左右之点,但右边写两点,无论对书法规范还是书写规范来说,都是错误的。

3.部件错误

图三

“公”字为八字头,误作人字头。“建”字为建之,误作走之。“健”非建之,非走之。“惠”上部误作“甫”。

4.偏旁混淆

图四

华文行楷是以书法名家任政先生的书法为蓝本而开发的数字化汉字,受到人们喜爱,使用频率之高甚至超过传统印刷体,但仍有瑕疵,即将示旁和衣旁混淆了。或者说,华文行楷中根本就没有衣旁,所有衣旁的字都属于错字。

5.繁简混杂

图五

“艺”“师范”三字是数字化颜(真卿)体。草字头已简化为“艹”,“艺”则为上繁下简,混搭在一起,则是典型的错字。“师范”二字,就单字而言,没有错误,但组合起来,则为繁简混杂,不合规范。可以说,数字化颜体中,凡草字头下部已简化的,则该字为错字,其数量不可谓不大。

6.别字

图六

“扬琴”取自包装盒。但“掦”(音剔,意同“剔”),这是典型的别字。以此类推,“剧场”则为“剧埸”,而“埸”音易,意为边界、边疆、田间之界限。二者文义之差距极大。

此款数字化汉字混淆了“易”与“昜”。“易”为蜥易(蜥蜴),象形;或为“益”之简化,即“溢”之初文。“昜”为古“阳”(陽)字。将“昜”误作“易”不仅造成了大量的别字,而且会生造出大量的错字。

错别字亟待监控

以上所举仅为数字化手书体中错别字现象的冰山一角。随着大量手书体无门槛进入电脑,存在错别字的现象势必加剧。因此,我们必须对此实施有效监控,及时遏止。

第一,组织语言文字专家和书法家对数字化汉字进行审定,建立完善的准入机制。应以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发布的一系列语言文字规范文件,如《汉字部首表》《现代独体字规范》《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规范》等为标准,剔除数字化汉字中的错别字,对那些严重缺乏美感,笔画支离破碎,或含混不清等的字体则不予进入。

第二,教师要通晓汉字相关规范,尤其是语文教师和书法教师应肩负起责任。教师在板书书写时一定要坚持规范书写,对学生作文和作业中的错别字要一一加以改正。同时,教师还可以给中小学生教授一些最浅显的文字学知识,有利于学生从字源上掌握汉字规范。如“示”旁和“衣”旁,“示”旁多与“神祇”“祭祀”“福祸”等有关,如“神”“祈”“禳”“祀”“福”“祸”等;“衣”旁都为“衣服”之属,如“衫”“裤”“裙”“袜”等,而“初”意为用刀裁衣,故从“衣”。如“冒”,为“帽”之本字,会意,上部外围为帽子之象形,中间两横代表额头上的皱纹,下面为眼睛(目)。所以上面两横不与边框相连,不能写作“曰”,应与“冠冕”二字为同一部首。只有掌握了汉字规范,中小学生对数字化汉字中的错别字才具有自觉的免疫力和甄别力。

第三,中国公民应该养成规范书写汉字的行为自觉。早在1951年,《人民日报》就发表了社论《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60多年来,对几代中国人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2000年10月31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规范汉字既然是自上而下的国家行为,我们就必须恪守其规范。从法理层面上说,这是一种“守法”行为。面对大数据时代出现的数字化汉字的规范问题,每个中国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其尊严和纯洁,这关乎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中华文化立场。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07日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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