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挽回:婚姻中谁不是一边说着我爱你情感挽回:婚姻中谁不是一边说着我爱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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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把男子比喻为“义”,把女子比喻为“金兰”,所以将结拜为异性兄弟姐妹,称之为“义结金兰”。可是历史上,结拜常见于男子,流传下来的女子结拜记录十分稀少。记者就见到一份罕见的民国版姐妹结拜的“金兰同契”。

这份“金兰同契”非常精美,为折叠式,契约格式共3折,长17厘米、宽10厘米。封面上大红的颜色,在两束低垂的鲜花中,印有“新式二人金兰同契”。契证由“上海新亚书店精制”。翻开“金兰同契”,只见折子四周都有朵朵盛开的金兰,团团环绕,正中间标注“金兰谱”。

第一内容是“启”,即结义时的誓词。内容如下:“繄夫!程生倾盖,宣尼曾觌面以抒诚;谢览湛兰,梁武乃倾心而折节。诗歌伐木,易筮断金。知屈原之独立难支,惠施之测交有术矣。兹者共和启运,大地交通。以平等之胸怀,为自由之结纳。文明胄裔。黄人尽是同胞;知识灌输,晳种都为良友。适叶武臣之数,幸缔耐久之交。溯三代之渊源,何论貂珥;叙一家之眷属,并附蝉联。从此济困扶危,各尽云霄之高谊;庶几海枯石烂,不忘天日之盟。”

第二折的内容是:结义双方的出生时间、姓名、籍贯、职业以及曾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的情况。

第三折是执证双方的名字及合影。内容有:“谨乞,如姐丽英惠存,如妹丽贞鞠躬,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七月十八日盟于泉城真苑玉”,说明该证的持有人是蔡丽英。左上角贴两人的结义合影照。

义结金兰,最早可以追溯至先秦,三国时期,此俗已经流行。“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刘备、关羽、张飞桃园结义的故事感人至深,并一向为人所看重。到了唐代,结拜金兰就比较讲究了。明清时期,在文人官吏之间渐渐形成一套祭祀换帖的规矩。结拜时,每人都要书写一份书面文契。到了民国时期,已有商家为满足民间结拜所需,专门印制有金兰谱,便于随时购买、交换和收藏。

这份“金兰同契”的序文格式一般都是先引经据典,述说历史上生死之交、义结金兰的事实,表达对古人结义交友贤行的倾慕之情和结盟的虔诚之心,同时,也表达姐妹今后一定要珍惜感情,同心同德。

这份罕见的“金兰同契”的发现,可为研究民国时期金兰结义习俗提供了一件珍贵的实物史料。

(源自《闽南日报》“档案漳州”专栏 记者 罗培新 通讯员 南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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